[男子駕車撞傷人為逃賠償 將400萬房產1元轉給母親]李奇(化名)駕車撞傷行人王然(化名),導致王然身受重傷,身體癱瘓,法院判決李奇賠償王然各類損失160萬元。判決后,李奇始終拖欠錢款,甚至將自己名下價值百萬的房產讓給母親,價格僅為一元。受害人親屬發現后認為李奇此行為系逃避賠償,將李奇及其母親訴至法院。通州法院審理后認為,李奇以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并影響到對受害人的償付,因此判決撤銷李奇轉讓房產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