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老人眼科手術后死亡疑用藥過量,濟南衛計委建議家屬提起訴訟
山東濟南60歲女子魏某在濟南愛爾眼科醫院進行一場眼部手術后,當晚出現胸悶、憋喘等癥狀,被送往山東大學第二醫院搶救,第二日經搶救無效死亡。家屬懷疑愛爾眼科醫院對魏某使用藥物“甘露醇”過量致其死亡。3月23日,濟南市衛計委醫政醫管處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關于“甘露醇用藥過量”這一說法并不準確,目前尚無證據證明,建議死者家屬向法院提起訴訟。
3月22日,死者兒子景先生向澎湃新聞表示,愿意做尸檢,并打算于3月27日對眼科醫院提起訴訟。3月23日,愛爾眼科醫院院長表示,支持死者家屬走司法程序,明確死者致死原因,絕不逃避責任。
死者兒子景先生稱,母親之前因為眼底出血等癥狀,曾于2016年10月8日、2017年2月21日,兩次到愛爾眼科醫院進行手術,此后時常出現頭疼、嘔吐等狀況。2017年3月13日,母親第三次到該眼科醫院進行手術。當日晚,母親感到胸悶不適,被送往山東大學第二醫院搶救,3月14日因心力衰竭,經搶救無效死亡。
景先生出示的一份山東大學第二醫院開具的《死亡記錄》顯示,死亡原因為急性心力衰竭、呼吸循環衰竭。
景先生告訴澎湃新聞,事后他到山大二院急癥室向某一醫生打聽導致心力衰竭的原因,被醫生告知是“典型的甘露醇用藥過量致死”。

山東大學第二醫院開具的《死亡記錄》。 死者家屬 供圖
針對死者家屬的這一疑惑,濟南市衛計委醫政醫管處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關于“甘露醇用藥過量”這一說法是不準確的,目前尚無證據證明,山東大學第二醫院的相關醫生也表示從未有過這一說法。要明確死者致死原因,需要對死者進行尸檢,家屬對用藥量、治療過程的諸多疑問,需要進行醫療事故鑒定,建議家屬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濟南愛爾眼科醫院李姓院長告訴澎湃新聞,事發當日,患者眼部手術結束十個小時后,向醫生反應胸悶不適,醫生對她進行檢查,服用了速效救心丸。待其情況好轉后,建議她轉院至綜合醫院,離院時間為晚上10時許。次日上午11點左右,獲知患者經搶救無效后死亡,死亡原因是心源性休克,即心力衰竭。此后,死者家屬來眼科醫院要求賠償。
李姓院長稱,事發后自己馬上建議家屬做尸檢以及醫療事故鑒定,得到明確證據,并鼓勵死者家屬走司法程序,同時當場與家屬一起將死者病歷封存留作證據。希望通過積極舉證,來確定和區分責任,絕不會逃避應負的責任。
衛計委醫政醫管處工作人員表示,如果鑒定結果得出是醫院的責任,那不光需要其對死者家屬進行經濟賠償,有關部門也會根據鑒定結果和法院判決對醫院進行相關行政處罰。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