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房子再一次成了熱門話題,多地已經開始加碼限購措施,如何買到稱心的房子?去年年底,濟南章丘居民孫先生在章丘諾德名城小區看中了一套新房,不過,在交完定金后,房子卻買不了了,孫先生開始有些著急。沒想到,他一直以為的“新房”,其實是一套二手房。

  孫先生打算今年五一結婚,可一直沒有準備婚房,去年12月份,他來到諾德名城小區,看中了一套精裝修的新房。房價大約66萬左右,孫先生覺得價格合適,就想把它買下來。于是,他交了1萬塊錢的定金后,就回去準備首付款了。可錢準備好了,首付卻沒人要了。“包括年前到現在,我一直問置業顧問,我說現在辦到啥程度了,他說正在辦理著呢”,孫先生說。

  3個多月過去了,眼看著房價從原先7000多一平米,漲到了現在9000多一平米,而且婚期將近,孫先生再也坐不住了。今天上午,他找到之前經常聯系的置業顧問魯先生,魯先生說,孫先生定的那套房其實并不是新房,而是一套二手房。當時,小區一名業主通過中正房產中介出售一套房屋,中介找到他,他幫忙查了房屋的底價,定金交給了中介,和售樓處沒有任何關系。

  收款收據顯示,孫先生的1萬塊錢確實是這家中正房產中介收的,對此,孫先生也是一頭霧水,當時他確實是到售樓處買的房,也分不清楚誰是置業顧問,誰是中介的人。

  既然是通過中介買的房,那么,孫先生買的肯定是二手房,但在收據上,交易方式卻顯示是“新房”,這到底又是怎么回事兒呢?中介公司一名工作人員解釋說,這是因為這套房子房東買了之后一直沒有住,可以算做一套“新房”。原房主一開始還不上貸款,就想出售自己的房子,當時有些猶豫,后來銀行貸款又還上了,房子也就不賣了。

  由于中介公司和孫先生之間簽訂只是“定金托管”協議,房東要是不想賣的話,中介公司可以把定金退給孫先生。不過,孫先生感覺自己“上了當”,還是想買房子,目前,雙方還在協商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