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網3月10日訊 昨天下午,濟南市城管局(執法局)渣土整治分管負責人被濟南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指揮部辦公室約談。在昨天的約談會議上,參會人員還現場觀看了3月6日夜濟南市區開展違規渣土車集中整治行動的資料片。據悉,這也是濟南市首次約談相關市直部門。(山東商報記者王新超)
據了解,針對24小時巡查監督發現渣土整治揚塵污染整改不到位問題,1月17日和2月23日,市城管局(執法局)分別對市中區城管局、歷城區城管局進行約談。根據《濟南市大氣污染治理問責辦法(試行)》中“市直部門(單位)監管范圍內因上述情形2次被約談的,約談市直部門(單位)分管負責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規定,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指揮部辦公室對市城管局(執法局)進行約談。
昨天下午2點27分,約談會議開始。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指揮部辦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監察局有關負責人參加約談,本次約談由濟南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指揮部辦公室副主任高立文主持。
高立文表示,約談不是目的,希望通過這次約談進一步明確市城管局主體領導責任和業務監管責任,耕好自己的環保“責任田”,確保同類問題不再發生。
高立文說:“目前,全市上下艱辛努力,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在全國74個城市排名中穩步提升,但是問題還不少,通過24小時巡查監督和第一季度空氣質量專項督查看,城區范圍內部分轄區對渣土管理存有責任不落實、管理不到位、整改不徹底等問題?!笔谐枪芫郑▓谭ň郑└本珠L韓軍在發言時說:“1月27日市中區城管局因七賢街道辦事處楊家村附近渣土亂倒問題整改不及時被約談,2月23日歷城區城管局因奧體中路與工業北路交叉口西北角渣土堆覆蓋不及時被約談。以上兩起事件均是因為屬地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落實上級整改要求被約談的,按照《濟南市大氣污染治理問責辦法》,今天我局因為監管范圍內因上述情形連續出現兩次而被約談,給我們敲響了警鐘,說明我局在渣土揚塵治理工作方面,確實存在對各區指導、監管不到位的問題,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引起高度重視,積極整改落實。”
記者了解到,在昨天的會議上,參會人員還現場觀看了3月6日夜濟南市區開展違規渣土車集中整治行動資料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