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財務管理不嚴格,社會中介機構未與政府部門脫鉤改制

  根據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部署,省委第八巡視組向平原縣反饋專項巡視情況。6月10日,省委第八巡視組組長曹洪鋒、副組長毛有松向平原縣委書記馬善軍反饋了專項巡視情況。隨后,曹洪鋒代表巡視組向平原縣領導班子進行了反饋,德州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劉子玉出席反饋會并就落實巡視反饋意見提出要求,馬善軍主持會議并作表態發言。

  2015年3月27日至4月17日,省委第八巡視組對平原縣開展了專項巡視。巡視組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這個中心,把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作為主要任務,廣泛開展個別談話,受理群眾來信來訪,調閱有關文件資料,深入了解情況,順利完成了專項巡視任務。巡視結束后,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聽取了巡視情況匯報,并向省委報告了有關情況。

  曹洪鋒指出,平原縣委注重抓黨風廉政建設,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斷加強干部隊伍作風建設,取得了一定成效。巡視中干部群眾也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財務管理不嚴格,違規發放津貼補貼,違規報銷、公款私存等違反財經紀律問題較多;部分社會中介機構未與政府部門脫鉤改制,存在個別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違規取酬問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到位,致使違法違紀問題多發頻發;在執行紀律、責任追究上失之于寬、失之于軟,“一案雙查”制度落實不到位;在加強作風建設上檢查和督促力度不夠,有的領導干部紀律松弛、作風散漫,規矩意識不強;不重視發揮審計監督作用,督促落實不到位,審計監督作用發揮不夠。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問題線索,已按規定轉相關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等部門處理。

  曹洪鋒代表巡視組提出五點意見建議。一是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強化對各部門單位一把手的監管,加大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二是強化日常監督,規范領導干部待遇;三是嚴肅財經紀律,規范財務管理;四是中介機構與政府部門實行脫鉤改制,對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進行清理;五是進一步加強對鄉鎮、村干部的教育、監督和管理。

  曹洪鋒強調,平原縣委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對反饋意見指出的問題,認真研究分析,分門別類處理,抓好整改落實,做到件件有著落。主要負責人要切實擔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抓早抓小,抓好班子,帶好隊伍。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縣委要以適當形式向黨內和社會公開,接受廣大干部群眾監督。

  劉子玉指出,要根據省委巡視組指示精神,抓好巡視整改工作。要認識到位,高度重視問題,深刻認識巡視整改的極端重要性,真正把巡視整改作為重大機遇抓實抓好。要整改到位,對反饋的所有問題,按照“有方案、有標準、有責任、有監督”的標準嚴格整改。要規范到位,堅持從嚴從實,通過解決一個問題、建立一項制度、規范一項工作,真正把規矩立起來,發揮出持久效力,推動全縣經濟社會各項事業更大發展。

  馬善軍表示,省委第八巡視組反饋的巡視情況全面客觀,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指導性,我們完全接受,要不折不扣地全面抓好整改落實。要針對反饋的問題,逐條進行研究,找準問題癥結,制定專項整改方案,確保整改落實到位。要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持續強化作風建設,嚴明各項紀律,加強干部管理,有效預防懲治腐敗。要以這次巡視整改為契機,與“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相結合,建立完善查找和發現問題的制度機制,防止類似性、重復性問題的發生,全面推進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努力開創黨風廉政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