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省協會、省學會召開學習貫徹“新國十條”學者專家座談會
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若干意見》(簡稱“新國十條”)發布后,省協會采取系列舉措,組織多項專題活動,推動行業加強學習與貫徹,以利用這一契機促進行業解決行業內外存在的突出問題,推動民生類保險業務的快速發展,提升社會對保險業作用和地位的認識。
9月25日,為更好的推動“新國十條”的貫徹落實,省協會、學會組織召開學習貫徹“新國十條”學者專家座談會。山東大學保險系于殿江教授、山東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閆慶悅院長、劉素春教授、省協會原秘書長劉嘉瑜、省中介協會會長宋執旺等業內專家受邀出席會議。省協會會長兼秘書長陳進軍主持會議。
會上,各與會專家緊緊圍繞“新國十條”出臺的社會背景、對促進保險業發展的重要意義、相關政府部門政策及保險行業應如何抓住機遇,適應新的發展形勢等問題各抒己見,并進行了研討。
以下為參會人員觀點摘要:
山東大學保險系教授 于殿江
“新國十條”以“頂層設計”形式明確了保險業在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地位,提出了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總體要求、目標任務、戰略舉措,是指導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保險工作的綱領性文獻,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義。
“新國十條”首次具體提及基本原則、再保險、保險中介、支持政策以及保險業的基礎建設等內容,為保險業的長期穩定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同時,“保險業的理念和定位”、“保險業的發展目標和方向”、“保險業的作用”等方面,是對保險業的社會管理功能的定位更加明確。
眾所周知經濟補償是保險的基本職能,在這方面“舊國十條”就已經提出“把保險納入災害事故防范救助體系”,“新國十條”繼續提倡就點明可利用商業保險等市場化手段來應對,同時列舉相關的具體險種。這部分最值得關注的是“新國十條”明確指出“建立巨災保險制度”和“大力發展三農保險”,并就巨災保險制度和三農保險的關鍵問題提出了指導性和針對性意見。
同時,結合保險業高校教育、人才培養以及《黃三角地區農業發展中的巨災保險制度建設研究》的課題,就如何保險業如何增強人才吸引力,如何加強保險業教育政府與保險公司加強合作,建立農業保險巨災風險分散機制發表了看法。
山東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閆慶悅
“新國十條”對于保險業發展的總體要求、發展階段進行了明確的定位,拓展了保險服務,尤其是金融服務的功能。
首先,準確定位保險業的發展階段。“新國十條”提出我國保險業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這是對我國保險業發展明確、準確的定位和認識。我國保險業雖經歷了35年的持續發展,比1979年恢復業務之初有了質和量的飛躍;但由于基礎薄弱、國民現代保險意識不強,我國保險業發展仍相對落后。2012年我國保險密度和深度分別為1153.8元和2.98%;2013年保險密度和深度分別為1265.67元和3.02%,遠遠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新國十條”確定2020年保險密度和深度分別達到3500元和5%,達到該目標尚有較大差距。
初級階段的認識,有利于保險經營機構準確定位業務發展目標,大力開發符合市場需要的保險產品,發揮保險保障的基本功能。保險監管部門和保險行業協會仍需加強保險宣傳,普及保險知識,強化國民的保險意識。
其次,拓展保險服務功能,擴大保險投資渠道。“新國十條” 進一步拓展了保險服務功能,為保險資金指明了新的投資渠道,強化了保險機構、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的金融功能,有利于促進保險市場與貨幣市場、資本市場融合,在更大范圍內分散風險。
1.創新了保險資金運用方式。鼓勵保險公司長期資金支持重大基礎設施、棚戶區改造、城鎮化建設等民生工程和國家重大工程;允許保險機構設立醫療機構和投資公立醫院。允許保險公司試點設立基金管理公司;鼓勵保險公司投資科技型企業、小微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
2.強化了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的金融功能。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以運作保險公司的資金為主,是保險投資專業化的標志。“新國十條”明確賦予資產管理公司更多的金融功能,允許專業保險資產管理機構設立夾層基金、并購基金、不動產基金等私募基金
山東財經大學保險學院教授劉素春
“新國十條”對保險業務首次進行科學分類,便于更好的對保險業引導和分類管理。而且,對民生類保險業務原來未明確或不成熟的政策,如農業保險給予了重新修訂和完善;對健康險等民生保險業務的扶持政策、配套措施做出了具體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