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濟南6月9日訊(記者 張帥 通訊員 夏天 張楠 韓衛波)記者從濟南市社會保險事業局獲悉,根據省市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文件要求,濟南市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工作已全部完成。本次養老金調整執行時間為2014年1月1日。6月份開始,我市企退人員養老金將按調整后的養老金標準正常發放。2014年1至5月因調整產生的養老金差額將以補發的形式于今日發放到位。
據了解,本年度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是我市連續第10次調整,全市符合調整范圍的企業退休人員約34.8萬人。凡2013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均在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部分符合調整范圍但在2014年1—5月份去世且已辦理減員的退休人員, 補發的養老金將在我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出臺后,隨喪葬費和一次性救濟費一并發放。
社保局工作人員介紹,本次養老金調整采取普遍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式。普遍調整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70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36元,第二部分按2013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的4.8%計算增加。
適當傾斜是指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人員再給予傾斜調整,可累加享受。
1、高齡人員。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定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提高30元、50元和90元。其中,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分別提高220元、130元和240元。
2、符合本次調整范圍的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每人每月再提高50元。
3、企業退休的省部級以上勞動模范(包括按規定享受省部級以上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待遇的),調整基本養老金后,其基本養老金低于我市調整后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足到平均水平。
政策鏈接:
●本次調整對建國前老工人有何傾斜政策:
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建國前老工人,紅軍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00元;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00元;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0元。本次增加的待遇,不作為計發一至三個月生活補貼的基數。
●五七工、家屬工養老待遇本次有何調整政策:
2013年12月31日前,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于解決城鎮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障等遺留問題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魯政辦發〔2011〕64號)等有關規定,辦理一次性補繳參保手續并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人員。
養老金調整采取普遍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式。普遍調整:按規定的一檔標準繳費的,每人每月增加88元;按規定的二檔標準繳費的,每人每月增加72元;按規定的三檔標準繳費的,每人每月增加56元。適當傾斜:按照繳費檔次增加養老金后,每人每月再提高50元。對于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以補繳納入統籌時認定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分別提高30元、50元和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