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記者從山東省萊蕪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獲悉,萊蕪已經編制完成了市級權力清單,按照“職權法定”原則,剝離法律依據不充分、不合法事項312項,最終保留市直43個部門(單位)權力事項3471項。目前,3471項市級權力清單已在萊蕪政府網和萊蕪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官方網站公布。
“此次政府機構改革,一是以推進綜合執法作為政府職能轉變的突破點,重點在城市管理、文化、農業三個領域中實行大部門體制!比R蕪市委組織部副部長、萊蕪市機構編制辦公室主任劉安慶在總結2014年全市機構編制工作時介紹,在規范機構設置方面,萊蕪市級政府工作部門確定設置30個,比限額少兩個,同步精簡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4個。
同時,萊蕪市區兩級食品藥品工商質監管理體制改革順利實施,鄉鎮食藥監管機構實現全覆蓋。萊蕪市還整合建立了全市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完成了市區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的組建工作,理順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豬定點屠宰監管等職責,推進了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記者了解到,萊蕪市歷時半年多的時間,對市區兩級行政審批和權力事項進行了全面摸底清理,先行編制了市區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清單和行政權力清單,從源頭上鎖住行為。截至目前,已向社會公開了市級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清單,涉及39個部門的行政許可項目260項、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46項;市級行政權力清單審核確認,涉及43個部門的行政權力事項3471項,今年2月28日,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于3月10日公布實施。同時,按照部署要求,市區政府責任清單將于7月底前編制完成并向社會公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