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濟南11月18日訊 (記者 楊婷婷)記者從山東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獲悉,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4年5月至7月,省委第三巡視組對省人民檢察院進行了巡視,并于8月13日反饋了巡視意見。11月18日,省人民檢察院公布整改落實情況。
省檢察院組織對青島、泰安、日照市院進行了巡視,各市級院對79個基層院進行了巡查,發現和解決了一批突出問題。
組織各級院對2011年以來受理和查處的檢察人員違紀違法案件進行“回頭看”,重點圍繞省院受理和交辦的296件信訪舉報線索的核查、收集證據、定性處理等情況,共發現超期辦理、追究責任不到位等問題44個,已整改39個。對《山東省檢察機關查辦檢察人員違紀違法案件管理辦法》落實情況進行專項檢查,重點檢查受理舉報線索層報備案、立查案件按規定及時備案、“一案雙究”以及案件剖析通報制度落實的情況。加強交辦案件線索初核報告審查工作,對辦案質量不高的一律退查,目前已審查60件,退回4件。
嚴肅查處檢察干警違紀違法案件,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今年以來,省院紀檢監察部門共受理線索106件,全部組織了核查,其中立案查處8件,黨紀檢紀處分8人,同比上升100%。加大案件曝光力度,9月12日,在全省檢察系統公開通報了5起檢察人員違紀違法案件,加強警示教育,充分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
全面推進執法辦案信息公開,及時發布重要案件信息,公開相關法律文書。截至9月底,已公開重大案件信息1045條、法律文書2261份。加強和改進人民監督員工作,制定完善人民監督員監督參與普通刑事案件、檢察宣告等相關制度措施22個,組織開展監督活動40余次。
9月10日,省院制定下發《關于執行〈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加強執法辦案活動內部監督防止說情等干擾的若干規定〉的實施細則》,提出了嚴禁檢察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直接或間接替案件當事人說情打招呼的16條具體措施,有效防范了干預下級辦案、辦“人情案”、“關系案”等問題的發生。
今年以來全省共走訪群眾7.4萬余戶,幫助解決各類問題6600余個。突出抓好全省已建成的556個派駐檢察室的職能發揮和工作開展,協調解決群眾醫療、低保、維權救助等問題,主動幫扶慰問困難家庭,暢通了聯系服務群眾、維護群眾權益的渠道。
杜絕鋪張浪費,加強機關效能建設,集中解決違規建設樓堂館所現象。在全省檢察機關組織開展違規建設樓堂館所問題專項檢查,要求各市級院、基層院對照兩房建設標準,首先開展自查自糾,通過調整用途、增加隔斷、封存或交由地方政府統一處理等方式,對部分超面積辦公場所進行調整和騰退。在此基礎上,省檢察院組成兩個檢查督導組,先后赴威海、煙臺、棗莊、臨沂、萊蕪五市進行實地檢查督導,推動整改落實,目前超面積標準問題已基本整改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