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齊魯網(wǎng)11月5日訊 (記者 王曉娜 通訊員 姜曉夢)記者從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獲悉,為保障淄博市的空氣質量,按照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交警支隊提醒廣大車主及駕駛員,自2014年11月6日0時至11月12日24時,在全市范圍內實行機動車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期間,建城區(qū)和城鄉(xiāng)結合部實行單雙號限行,單日單號通行(即:牌照尾號為1、3、5、7、9的機動車通行),雙號限行;雙日雙號通行(即:牌照尾號為2、4、6、8、0的機動車通行),單號限行。尾號為字母的機動車號牌以倒數(shù)第一位數(shù)字為準。
同時,黃標車、無標車、拖拉機、砂石車、渣土車及蓬蓋不嚴的散裝物料運輸車禁止在國省道和城市道路通行。
此外,限行期間,客運、校車、環(huán)衛(wèi)、運鈔、軍警、消防、救護、郵政快遞、工程搶險、運輸鮮活物資等特種車輛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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