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聊城11月5日訊(記者 滿倩)齊魯網記者今天從聊城市人民政府獲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山東省實施辦法、《聊城市2014年亞太經合組織會議空氣質量保障措施》,聊城市政府決定,亞太經合組織會議期間我市實施機動車臨時交通管理措施。

據介紹,此次聊城限行時間為:2014年11月6日0時至2014年11月12日24時。限行區域為聊城市人民政府駐地城區四環道路(含)以內。
通告稱,運輸渣土砂石車輛、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持有黃色環保標志的車輛,全天禁行。同時,聊城核發號牌的機動車,按車牌尾號實行單號單日、雙號雙日行駛(單號為1、3、5、7、9,雙號為2、4、6、8、0),尾號為字母的按字母前一位數字實行單雙號通行。
另外,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運鈔車、工程救險車、生活必需品運輸車、公交車、長途客運車、出租車、郵政專用車、旅游包車、單位通勤車、車身噴涂統一標識的校車及行政執法車、清障專用車、環衛園林專項作業車、殯儀館殯葬車不在限行范圍內。
通告要求,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聊城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