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11月5日訊(記者 王娜娜) 2010年至今,審結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136件,判處罪犯456人,涉案人員達8.8萬余人,犯罪金額88億元……今天上午,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通報了全市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審理情況。
通報會上,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張威力介紹說,2010年至今,全市法院共審結包括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組織領導傳銷等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136件,判處罪犯456人,涉案被害人、集資參與人多達8.8萬余人,犯罪金額88億余元,依法判處山東省濟正保健品有限公司等90名被告人非法集資案、特大“地溝油”案主犯朱傳峰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張威力表示,從近些年的審理情況看,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愈來愈呈現出涉案金額巨大、參與人數眾多、發案頻率較高、手段欺騙性較強、案件潛伏期較長等特點,社會危害性越來越大。
金額大 人數多 參與人員結構多元化
統計顯示,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涉案金額動輒上千萬元、上億元,被害人、集資參與人數少則幾十人,多則數萬人,如兩級法院審理的山東省濟正保健品有限公司非法集資案就向社會公眾3萬余人非法集資24億余元,章丘市人民法院審理的劉某彩網絡傳銷案,參與人員多達2萬余人。當前,該類案件參與人員的結構也越來越復雜,越來越多元化,在大多數案件中城鎮普通居民、下崗工人、老年人、農民占了較大比例。
以小搏大 步步深入 案件潛伏周期較長
非法集資犯罪往往是從小額資金的聚攏開始,前期,犯罪分子往往采用及時兌付高額回報的方式取得投資人的信任,致使投資人再次投入,一些不明真相的群眾也不計風險,紛紛加入其中,滾雪球式的發展模式最終致使資金鏈斷裂,且從作案到案發遷延時間較長,給案件取證、追贓工作都帶來相當大的難度。
手段多樣 名目新潮 具有很強的欺騙性
通過近幾年的案例看出,許多經濟犯罪活動通過夸大宣傳的方式給投資人造成公司實力雄厚的假象,并編造“支持地方經濟發展”、“倡導綠色消費”、“金融業務創新”等新潮名目,吸引公眾注意,通過各種手段、方式迷惑視聽, 欺騙性很強,在案發之前,投資人往往很難發現真相。
危害巨大 矛盾突出 容易誘發次生犯罪
在特大“地溝油”案件中,朱傳峰等人大肆制造“地溝油”,并明知他人將“地溝油”冒充食用油進行銷售,仍銷售給省內外17家食用油經營戶,嚴重危害了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大部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追贓難度大、挽回損失少,給廣大群眾造成嚴重經濟損失,一些人為此傾家蕩產,家庭矛盾、社會矛盾繼而出現,甚至激化,由此引發非法拘禁、故意傷害等其他次生犯罪案件,嚴重影響社會和諧穩定。
濟南中院提醒市民,拒絕高利誘惑、遠離非法集資,珍惜自己來之不易的財產,謹防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