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濟南9月20日訊(記者 張雯婷)9月20日,齊魯網記者從山東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獲悉,淄博市紀委近日對張店區4名領導干部違規安排企業購置車輛提供給機關單位,作為領導干部公務用車使用問題作出嚴肅處理并發出通報。
經市紀委常委會研究并分別報市委、省紀委批準,決定給予對違規安排企業購置車輛行為不制止和糾正、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區委副書記、區長沙向東黨內警告處分;給予違規安排企業購置車輛、負主要領導責任的時任區委常委、副區長,現任區人大常委會第一副主任王勇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提議購置車輛和使用車輛的直接責任人時任區政協主席周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使用車輛的直接責任人時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楊愛群黨內警告處分。
通報要求,全市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引以為戒,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等制度規定,加強對配備使用公務用車的監督管理,堅決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防止類似問題發生。對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等問題,不僅要嚴肅處理直接責任人,而且要嚴格追究領導者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