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德州寧津縣某局長截留補償款沖抵吃喝招待費被免職
中國山東網德州頻道9月7日訊 日前,德州市紀委、監察局對暗訪中發現的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實施辦法典型問題發出通報,其中,漳衛南運河寧津河務局局長因截留補償款被建議免職。
通報稱,漳衛南運河寧津河務局局長柴木林未按照規定將收取的河堤損壞補償款上交漳衛南運河德州河務局,截留坐支用于沖抵吃喝招待費用,經調查認定漳衛南運河寧津河務局私設“小金庫”,柴木林負有領導責任。建議漳衛南運河德州河務局給予柴木林相應黨政紀處分,并按程序免去其現任職務。
此次通報中,還對涉及到兩宗公車私用的違規行為作出了處理。
通報稱,2014年8月28日晚上,齊河縣民族宗教局辦公室主任董立謙私自駕駛單位公車到飯店參加朋友聚餐,經調查認定董立謙屬于公車私用。建議齊河縣紀委、監察局給予董立謙相應黨政紀處分,責令其個人承擔車輛使用費。建議齊河縣民族宗教局調離其現工作崗位;責成齊河縣紀委、監察局對齊河縣民族宗教局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
通報稱,2014年8月28日晚上,樂陵市經管局駕駛員王勇私自駕駛單位公車辦理私事、參加朋友聚餐,經調查認定王勇屬于公車私用。建議樂陵市紀委、監察局給予王勇相應黨政紀處分,責令其個人承擔車輛使用費;建議樂陵市經管局調離其現工作崗位;責成樂陵市紀委、監察局對樂陵市經管局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
通報要求,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承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深入整治“四風”突出問題,態度必須堅定,行動必須堅決,作風必須過硬,處理必須嚴格。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暢通舉報渠道,開展明察暗訪,加大辦案力度,重點查處公款送節禮、收受紅包及購物卡、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公車私用、濫發錢物以及利用婚喪喜慶事宜斂財、借培訓中心奢侈浪費等問題,做到有線索不查處不放過、查實不處理不放過、典型問題不通報不放過、問題不整改不放過,切實發揮警戒和教育作用。對“兩節”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行為,要快查嚴處,堅持“一案雙查”,嚴格追究單位黨委(黨組)主要領導和相關領導的責任,向全社會釋放違紀必究、執紀必嚴的強烈信號。
通報還要求,各級黨政機關和廣大黨員干部從通報的典型問題中汲取教訓,擯棄模糊認識,祛除僥幸心理,做到令行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