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京報訊 (記者王瑞鋒 實習生鐘煜豪)昨日,山東青島市紀委監(jiān)察局網(wǎng)站發(fā)布《平度“3·21”事件相關責任人受責任追究》,對平度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鳳臺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等12名相關責任人追究黨紀政紀責任。處理意見已于4月底落實到位。
消息稱,今年3月21日,平度市鳳臺街道杜家疃村發(fā)生縱火案件,致一死三傷。事件發(fā)生后,山東省紀委和青島市委市政府領導要求查清事件中暴露出的個別基層領導干部漠視群眾合理訴求及工作失職等問題。省、市紀委成立聯(lián)合調(diào)查組,經(jīng)過二十多天調(diào)查取證,形成了事件調(diào)查報告及對有關人員問責的意見。
新京報記者還了解到,在昨日青島市紀委監(jiān)察局的通報中,鳳臺街道辦事處黨工委書記付強、鳳臺街道辦事處主任呂中科兩人均已就任新職務。
今年5月11日,平度政府官方網(wǎng)站發(fā)布任免通知,任命付強為市交通運輸局副主任科員,呂中科則為市商務局副主任科員。
■ 回顧
平度案被告人僅一人稱無罪
8月20日至22日,“3·21平度征地縱火案”在青島市中院普東刑事審判第八法庭開庭審理。被告人平度市杜家疃村原村主任杜群山和吳家疃村原村主任、青島貴和置業(yè)有限公司代理董事長崔連國被指控放火罪;被告人王月福、李青、李顯光、柴培濤、劉長偉5人被控放火罪和尋釁滋事罪。
起訴書顯示,今年3月初,杜家疃村部分村民因?qū)ν恋卦鲋凳找婵罘峙洳粷M,在當?shù)匾环康禺a(chǎn)項目施工工地南側(cè)搭建帳篷,晝夜由多名村民輪流看守,以阻止施工。為解決村民阻止施工的問題,杜群山與崔連國共謀,由崔連國找人對阻止工地施工的村民進行恐嚇,杜群山提議用汽油點燃杜家疃村民駐守的帳篷,崔連國未加阻止,由另5名被告人在3月21日凌晨縱火,致守地村民耿付林當場被燒死,另3名村名被燒傷。
公訴人認為上述被告人均構(gòu)成放火罪,且均為主犯,其中杜群山、崔連國、王月福應對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負責,要求對七名被告依法從重處罰。除崔連國堅稱無罪外,杜群山、王月福、李青、李顯光、柴培濤、劉長偉均表示認罪。
8月22日15時,法庭宣布休庭,該案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