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東夏津縣副縣長公車私用并發生交通事故被撤職
15日,德州市紀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一、夏津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徐凱公車私駕、公車私用等問題。2014年4月30日下午,徐凱違反規定私自駕駛公車回其居住地,5月2日下午駕駛該車到商場購物、辦私事。另查,徐凱還存在多次公車私駕、公車私用問題,并發生交通事故。市監察局按程序給予徐凱行政撤職處分;夏津縣紀委追繳徐凱應由個人承擔的車輛使用、維修費用。
二、德州市食品藥品稽查支隊支隊長李玉生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為其承擔就餐費用等問題。2014年2月28日,李玉生指使下屬通過管理范圍內的飯店負責人預定3月2日晚的用餐單間,進行同學聚會,用餐后未結賬,被調查后結賬。2013年6月,李玉生操辦父親喪事時,違規收受下屬單位人員的禮金。市紀委給予李玉生黨內警告處分,責令李玉生退賠違規收受的下屬單位人員禮金;有關部門將其調離執法崗位。
三、陵縣宋家鎮教管會主任李收厚公車私掛問題。李收厚自2012年10月起,將單位公車掛在自己名下。陵縣紀委給予李收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公車予以收繳,并在全縣通報批評。(記者 李兆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