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東實施旅游行政處罰506件擦亮“好客山東”品牌
4月24日,省旅游局發布《通知》,要求各級旅游部門“五一”節前后集中開展旅游市場規范檢查活動,打擊各種違法行為。
《旅游法》實施以來,為了給廣大游客創造一個和諧、有序的旅游環境,維護“好客山東”品牌良好形象,省旅游監察總隊多措并舉,發揮各種力量,深入規范旅游市場,嚴厲打擊各類旅游違法行為,查辦案件工作得到國家旅游局高度肯定。
去年以來,全省共出動旅游質監執法人員3298人次,開展旅游質監執法活動,檢查旅行社1142家次,旅游景區736家次,星級飯店598家次,導游人員2415人次,實施行政處罰506件,其中旅行社135家,旅游景區11家,星級飯店28家,導游員363人,被處罰旅游企業或通過媒體被曝光或進行全省通報,形成行業廣泛威懾力。
一是抓典型案件查辦,發揮典型案例的威懾警示作用。組團社將旅游團委托給地接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額支付接待費用,不但可能造成雙方之間的糾紛,更為嚴重的是地接社往往要通過安排購物或自費旅游項目彌補損失,極易侵害游客的權益,是法律所禁止,也是旅游質監執法部門嚴查的重點。棗莊某旅行社委托菏澤一家旅行社接待180人的菏澤一日游,雙方約定接待費用為9000余元,接待過程中,組團社向地接社支付了6000元后拒絕支付剩余費用。地接社在索要剩余費用未果后,謊報劫案,致使當地公安機關介入,地接社負責人被行政拘留5天,引發較壞社會影響。省旅游監察總隊得報后,迅速調查,嚴肅查處,依法分別給予兩旅行社停業整頓和罰款2萬元的處罰。通過持續不斷的案件查辦工作,對旅游企業違法經營形成巨大威懾作用,維護了旅游市場穩定。
二是發揮部門的聯合執法作用。旅游涉及“行游住食購娛”等諸多環節,旅游市場監督管理職能更多分屬于工商、物價等諸多部門,需部門協調配合綜合監管。貫徹《旅游法》要建立旅游市場綜合監管機制的規定,擬定旅游市場監管協作制度和協作協議書,分別與交通、城建、林業、質監、文物、工商、消協、宗教、食品藥品等部門建立旅游市場監管協作機制。省旅游局先后與工商、物價、交通、勞動保障等部門聯合開展了旅游市場綜合檢查和導游權益保障專項檢查等活動,全省開展監督檢查活動90余次,參加行動人員882人次,清查各類旅游企業2000余家,其中旅行社1023家,發現違法違規線索52起,目前已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38份,實施行政處罰6家,沒收違法所得13000元,罰款28000元,工作配合協調通暢,旅游市場協調監管取得顯著成效。
三是發揮游客和媒體的監督作用,收集旅游企業違法線索。實施有獎舉報制度,公布舉報電話,接受旅游違法行為游客舉報120余件,先后對查實的舉報給予游客獎勵達11000余元。一名棗莊游客舉報本市某一家沒有赴臺游資質的旅行社在《棗莊晚報》刊登“臺灣環島八日游”的旅游招徠廣告,組織游客赴臺旅游。經查實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的規定,給予該旅行社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7200元,處20000元的罰款,責令停業整頓3個月,對直接負責人2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并給予舉報人1000元的現金獎勵;今年3月,有游客舉報德州一家旅行社的營業網點未在旅游部門備案即開展經營活動。經查,該旅行社門市部在尚未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同時未在旅游管理部門備案,即開展對外宣傳招徠業務。依照《旅游法》規定,給予該旅行社10000元的罰款,給予直接責任人2000元的罰款罰,并獎勵舉報人1000元現金獎勵。在此基礎上,旅游監察總隊還注重發揮媒體監督作用,先后在媒體發布旅游質量公報80余期,每月公報各地旅游質量和秩序情況,曝光違法違規旅游企業,對規范旅游市場起到了四兩撥千斤作用。
四是發揮誠信建設的示范作用。堅持究建結合,發揮誠信經營、服務的引導示范作用,開展誠信旅游示范單位創建活動,在全省推出333家誠信經營企業。在誠信創建的基礎上,堅持“讓人民群眾滿意”的標準,嚴把標準、好中選優,命名表彰8家人民群眾滿意旅游企業,樹立全省旅游誠信經營標桿。在全省廣泛征集,形成誠信經營優秀案例70余個,整理匯編成電子書,在媒體及山東旅游誠信網發布,指導企業對照案例改進經營服務,其中3家企業的誠信經營案例被國家旅游局命名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