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特殊考生可享初中學業考試優惠政策
獨生子女中考可降五分錄取
本報棗莊4月29日訊(記者楊霄) 根據棗莊市教育局2014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見,特殊考生和獨生子女均有照顧政策,特殊考生最高可享受降低40分錄取。
根據相關文件規定,軍人烈士子女,國家確定三類及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及以上島嶼部隊以及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崗位工作的現役軍人子女,降低40分錄取;烈士子女,作戰部隊、國家確定一、二類艱苦邊遠地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以及平時榮獲二等功或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現役軍人子女,降低20分錄取;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少數民族考生,駐一般地區部隊的現役軍人子女,降低10分錄取。
另外,應屆初中畢業生且在初中階段參加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比賽并獲得國家級二等獎及以上的可降低10分、獲得全省一等獎的可降低5分參加錄取;獲得國家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權證書且參加全市中小學實踐與創新技能大賽獲棗莊市級二等獎及以上并與專利同一項目、排名前兩位者,可降低5分參加錄取。
獨生子女類考生經所在區(市) 和市計劃生育部門逐級審核確認后降低5分錄取。符合條件的考生填寫《特殊考生審核表》或《獨生子女資格審查表》,憑原始材料及復印件經有關部門審核蓋章、 審查人簽名、初中學校及班級公示一周,屬現役軍人子女的相關材料由各區(市)人武部匯總報棗莊市軍分區政治部,其他考生材料由初中學校集體報所在區(市) 教育局匯總造冊(含學籍號、姓名、準考證號、畢業學校、特殊考生詳細類別),連同原件于5月21日前報市教育局復核(獨生子女類由市計生部門審核)。逾期視為棄權,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