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四步走,機構、人員、基金、資產等移交。2014年2月10日前完成新農合人員、基金、資產、檔案、信息數據等移交工作。2014年2月底前機構編制部門明確職能、機構、編制等調整、劃轉事項。
制訂工作方案。2014年3月底前,各市在全面摸清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制度政策、基金收支、信息系統建設等基本情況的基礎上,研究制訂工作方案,以市政府名義報省人社廳備案。
整合信息系統。2014年6月底前,完成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信息系統改造升級。
整合制度。各市職能、機構、人員、基金整合后,可暫維持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制度雙軌運行、政策不變。2014年8月底前,各市制定出臺統一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確保自2014年9月1日起,按統一政策組織居民參保。
本報1月28日訊(記者 王彬)從今年起,山東將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立全省統一、城鄉一體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山東省政府近日出臺《山東省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實施方案》提出,整合工作將分四步走,確保自2014年9月1日起按統一政策組織居民參保。屆時各市將統一參保范圍和項目、統一繳費標準、統一待遇標準、統一基金管理、統一經辦流程、統一信息管理,在校學生和新生兒均可享受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城鄉醫保信息聯網
記者了解到,在整合過程中,我省將整合職能、機構、編制、人員、資產、檔案、信息數據。整合期間,除按規定結算支付參合人員醫療費用外,各市、縣(市)區不得制定出臺新農合有關政策;未經市人社部門批準,不得從新農合基金中支付其他費用。整合完成前,城鎮居民醫保基金和新農合基金當期出現缺口的,由原統籌地區政府負責解決,不得在城鎮居民醫保基金和新農合基金之間進行調劑。
在信息系統整合過程中,我省將按照標準統一、資源共享、數據集中、服務延伸的要求,建立起覆蓋城鄉的醫療保險信息網絡。大力推行社會保障卡的發放應用,逐步做到參保人持卡繳費和就醫結算。
各市統一繳費及待遇
方案提出,在山東省行政區域內不屬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范圍的城鄉居民,包括農村居民、城鎮非從業居民、國家和我省規定的其他人員(不含靈活就業人員),可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實行市級統籌,原則上統收統支。各市統一參保范圍和項目、統一繳費標準、統一待遇標準、統一基金管理、統一經辦流程、統一信息管理。暫不具備基金統收統支條件的市,可先建立市級調劑金制度,縣(市)區上解調劑金比例不低于當期基金收入的20%。到2017年年底,各市全部實現基金市級統收統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