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東省紀委:案件久拖不辦領導要擔責
1月27日,山東省紀委副書記、省監察廳廳長馬明生在線訪談時表示,2013年,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12242件,同比上升17.2%;結案12146件,同比上升17.9%;給予黨政紀處分12182人,同比上升20%。
馬明生表示,2013年省紀委嚴肅查處了菏澤市委原常委、統戰部部長劉貞堅,棗莊市市中區委原書記王剛、濰坊市寒亭區委原書記孫德奎等一批違紀違法案件。
掌握案件線索是反腐敗工作的核心內容。省紀委主要采取了三項措施對案件線索進行管理:一是建立了“案件線索信息管理庫”,實現了案件線索的統一收集、統一登記、統一管理和重點摘報;二是制定了省管干部案件線索管理和集體排查制度,定期匯總重要案件和重要線索辦理情況;三是正在研究制定省紀委監察廳派駐機構報送案件線索辦法,進一步提高案件線索管理科學化、規范化水平。
我省對重要案件線索實行集體排查制度,省紀委主要領導、分管領導與紀檢監察室、案件監督管理室定期召開線索排查會,對線索統一排查、統一辦理、統一審批、統一督辦,重要案件處置由省紀委常委會集體研究決定。今年1月,已召開了6次線索排查會,集中排查了一批問題線索。
群眾向紀檢監察機關反映問題后,最擔心石沉大海、杳無音訊,如果有的紀檢監察機關對案件拖著不辦怎么辦?針對這一問題,馬明生表示,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的主要領導對本地區、本部門督辦的工作負總責,機關各職能部門負責同志是本部門督辦工作第一責任人。
省紀委監察廳定期對重點案件進行梳理匯總,對線索比較具體、可查性較強的,集中人員、時間和精力進行初核;對構成違紀、需要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嚴格按照程序立案處理;對問題嚴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省紀委監察廳每季度對執行辦案程序特別是辦案時限方面的情況進行跟蹤督辦,對全省超期未結案的遺留案件進行梳理,分門別類,查找原因,逐件督促有關辦案單位抓緊辦理,對重點、疑難案件進行專題督辦,堅決防止壓案不查、久拖不決的現象發生。(記者高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