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環保部門嚴格執法
晨昊鋅業的存在,已經影響到當地群眾的生產生活,村民們開始進行抗爭。上華山村的村民們試圖直接與化工廠溝通,但“根本連大門兒都進不去”。村民們又向村干部反映情況,希望村集體出面解決問題,但“沒有任何結果”。苗木死亡、糧食絕產后,村民們又將情況反映到招遠市環保部門,要求查處污染、賠償損失。
2013年9月25日,招遠市環保局向信訪群眾作出答復:經招遠市農業質量監督檢測測試中心檢測,絕產花生地里土壤的汞、銅、鋅、鉛含量均符合《土壤環境質量標準》(GB15618-1995)二級標準(二級標準為保障農業生產、維護人體健康的土壤限制值——記者注);經招遠市環境監測站檢測,化工廠上游、下游平塘內的水,均未檢出銅、汞、鉛、鋅等重金屬。
但耐人尋味的是,盡管這份答復書從側面排除了晨昊鋅業與糧食絕產之間的相關關系,可晨昊鋅業還是于2014年1月對村民按照每畝地約2000元的標準進行了補償。在此之前,經濟苗木死亡的村民也得到了一定的補償。
拿到“較為滿意”的補償款后,涉事村民暫時停止了“上訪”。但更多的村民在擔心,下一塊絕產的土地,會不會是自己家的?
根據相關規定,進行試生產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自投入試生產之日起3個月內,向審批機關申請該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合格后,該建設項目方可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村民們希望,當地環保部門能夠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政策,督促晨昊鋅業嚴格達標排放,不要讓其成為毒害一方的污染企業。
■ 短平快
鄉村不是污染企業的“避難所” □ 肖芳
隨著城市對造紙、化工等重污染企業的強制關停,一些在城市難以為繼的企業,竟然借助縣域、鎮域招商引資的機會,冠冕堂皇地“上山下鄉”,把鄉村當成了“避難所”。
客觀來講,這些企業的轉移,給工業基礎薄弱、財政狀況不佳的鄉村地區帶來了財源,也在擴大就業、轉變產業結構方面發揮了作用。但是,這些眼皮底下的獲益稍縱即逝,卻可能會給農業、農村、農民和生態帶來巨大的利益損傷,成為中國鄉村難以撫平的永久之痛。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淡化GDP考量,實施最嚴格的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已經上升為最權威的政治意志。讓污染企業遠離人口眾多的城區,是大勢所趨。但如果借轉移之名,把污染轉嫁到鄉村,把城市綠水藍天的“幸福”建立在鄉村灰天黑水的“痛苦”之上,傷害的不僅是農民,還包括城市居民。因為,城市居民賴以生存的蔬果糧油,無一不是產自農村。因此,只有將污染企業搬遷與污染治理同步推進,才能真正實現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