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近日,黃島區教體局印發了《關于禁止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輔導的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對中小學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行為重拳出擊,進一步加強全區教師職業道德建設和教育系統行風建設,規范學校辦學行為和教師從教行為。
□ 本報記者 張忠德 本報通訊員 畢海虹 王永明
有償家教引熱議
教體局亮新規
近年來,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的現象屢禁不止,淪為個別教師的創收手段,引起社會各界的不滿。
記者曾在西海岸某論壇網站看到,一條關于有償家教的帖子引來網友們各種吐槽。發帖網友說,他的女兒剛進高二,理科成績平平,女兒說課堂上老師講課進度很快,有時跟不上,私下問同學才知道,同學們暑假期間大部分都上過輔導班,課堂內容早就學過了。為了不落下功課,該網友打算在寒假期間聘請在職老師為女兒補課。更有網友直指,寒暑假期間,很多教師都被請到培訓機構擔任補課教師。
對教師從事有償家教行為,黃島區教體局一直作為規范辦學行為的一個重要內容,堅決禁止。現在專門就有償家教這一行為出臺相關規定,進一步明確了有償家教的行為:凡是公辦中小學(含幼兒園)在職教師利用課余或其他時間從事以中小學生(幼兒)為對象,以學科教學為內容,并伴有獲取經濟利益(收錢、收物)的課外補習、輔導(含藝術類培訓)等有償服務,均視為有償家教行為。
記者采訪發現,導致有償家教屢禁不止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市場有需求,有些孩子成績不好,家長望子成龍,希望能通過補習、開小灶來提高孩子的成績;二是監管不到位,少數教師唯利是圖,而相關部門監管不到位。
在黃島區東風路上的一家托管機構,經理鐘強告訴記者,現在家教一般都是大學生在暑假兼職做,在職的很少見,到寒暑假,有償家教現象比較嚴重。“現在教育部門不允許老師在課后搞補習班,有少數老師仍在偷偷幫學生補習,但只能暗里進行。”鐘強透露,現在多數家教改變形式,成立正規的托管所,只限小學生,以全天托管或半天托管形式,讓學生放學后到托管所補習一下,一般按月收費,“社會上的輔導機構師資力量魚龍混雜,不少家長也會托關系不惜重金請在職教師去家里輔導功課,即使教育部門接到舉報,估計舉證也很難,家長的教育觀念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這個市場。”
有償家教“零容忍”
違者3年不得晉升
“今年11月12日到14日,我們對黃島區71所學校在職教師進行了普查,并發放了學生問卷,發現有償家教問題,我們馬上進行處理。”黃島區教體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該局出臺的《規定》不僅明確了有償家教行為范疇,也加大了處罰力度。凡公辦中小學(幼兒園)在職教職工從事有償家教的,在全區范圍內予以通報批評,責令其寫出書面檢查,退回其違規所得;當事人當年年度考核不得評定為合格或以上等次,并扣發一年獎勵性績效工資,3年內不得參與評優樹先和晉職晉級;情節嚴重、影響較壞的,將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分別給予離崗培訓、不予注冊、取消資格、解除合同、開除等處分。
凡學校中層以上干部從事有償家教的,除按在職教師處理辦法處理外,由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管理權限給予誡勉談話和就地免職;局機關、教學研究室人員從事有償家教的,須調離其工作崗位;特級教師、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等骨干教師從事有償家教的,經區教育行政部門調查核實后,上報省市有關部門(單位)按批準權限,撤銷其相關榮譽稱號,取消相關待遇。
《規定》要求:公辦學校(幼兒園)對在職教師有償家教行為進行監管,如監管不力,經查實發生有償家教行為的,區教育行政部門給予通報批評,并取消學校和校長當年評先樹優資格;造成嚴重影響的,按有關規定追究學校主要領導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家長轉變心態是
杜絕有償家教的關鍵
對于有償家教屢禁不止的問題,中國海洋大學教育系教授劉成新認為:“教育部門對有償家教抓得嚴是好事,但真正要杜絕這種現象,做家長的轉變心態也很關鍵的。”
劉成新分析道:“不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這一句話成功綁架了大多數家長的心態,面臨著孩子升學、擇業等激烈的競爭壓力,很多家長不惜一切代價為孩子報補習班、找老師輔導,生怕孩子在社會競爭中被淘汰。《規定》禁得了老師,禁不了家長。
劉成新表示,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以后,提出了“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總體要求,現在教育部已經開始探索招生和考試相對分離、學生考試多次選擇、學校依法自主招生等新的改革思路,期望從根本上解決一考定終身的弊端。學校教育也一定會應勢而動,從推進教育公平、提高課堂效益、科學課程設置等方面加強學生的全面發展,把學生從過重課業負擔下解放出來。“爭過獨木橋”的局面改善了,家長爭先恐后為孩子加班加點補習的市場就消失了,有償家教的問題才會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