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濟南消息(記者任秀芳)昨天上午,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在濟南閉會,表決通過了有關人事任免案、法規、決定決議、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等,確定省十二屆人大三次會議于2014年1月17日在濟南召開。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柏繼民主持并講話,副主任賈萬志、溫孚江、尹慧敏、于建成、宋遠方,秘書長翟魯寧出席會議。
會議經過表決,通過了《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的決定》,免去了省法院、省檢察院、濟南鐵路運輸檢察院有關人員職務,通過了《山東省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山東省農業環境保護條例〉 等四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辦法》、《山東省臺兒莊古城保護管理條例》,批準了《濟南市城市公共交通條例》、《青島市價格條例》、《淄博市節約能源條例》。柏繼民在講話中希望省有關部門認真組織好法規宣傳工作,使廣大干部群眾及時了解立法精神和法規的主要內容,確保法規的各項規定得以貫徹落實。
會議還表決通過了《山東省人大常委會關于批準2013年省級預算調整方案的決議》,通過了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農業與農村委員會關于省十二屆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第45號、第31號、第1號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