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濟南9月29日訊(記者 于瀟瀟)大眾網記者今天從省人社廳獲悉,新修訂的《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將于今年10月1日起實施。新條例規定,企業“勞務派遣用工”實行“同工同酬”,并且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三種工作崗位上實施。
“《條例》將勞務派遣列為特別規定的一章,明確規定勞務派遣用工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省人社廳廳長韓金峰解釋,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則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一年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任何單位不得超出“三性”崗位要求使用勞務派遣工,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職工實行“同工同酬”。
“《條例》遵循的一個重要原則是,勞務派遣用工控制在合理范圍內,不能讓它成為勞動用工的主渠道。”韓金峰說,目前,勞務派遣飽受詬病的一點,就是很多企業、單位為了節約用工成本,違反“三性”規定,在主營工作崗位長期使用派遣工,造成派遣工占全體員工比例過高。很多單位中,這些勞務派遣員工的待遇甚至只能達到編制內員工待遇的1/3。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統計數字顯示,山東省現有37萬余名勞務派遣職工,為5461戶用工單位提供服務。即將實施這一條例將對這些勞務派遣職工好企業產生重要影響,受影響最大的就是國企、央企、壟斷性行業以及外企等。
同時,這一新修訂的條例還明確,用工單位應當保障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職工享有“同工同酬”的權利,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