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廣網日照9月13日消息(記者楊揚 日照臺記者張璐)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這兩天,一則來自山東日照的新聞賺足了眼球。9月8日,山東日照嵐山區東潘漁港一艘捕撈船捕獲一條12噸的鯊魚;11號,這個漁港一天里又同時捕獲兩條分別為3.52噸、3噸的鯊魚。很快,三條鯊魚被賣掉。
平時不常見的鯊魚接二連三出現,讓漁民高興的不得了。不過,這鯊魚屬于國家二級保護魚類,這樣的捕撈和買賣是否合法?三條被捕獲的鯊魚最終被以大約每斤10元的價格迅速賣掉,其中12噸的鯊魚被溫州一位商人以20多萬元買走,簡單冷凍后連夜發往溫州。
魚市群眾:我們去了,早就賣了。他們上午弄得,下午吃完中午飯趕過去的,早就賣完了,他們都不愿意說賣到哪里去了。
一位漁民告訴記者,他們出海捕魚的時候也會見到鯊魚,不過由于鯊魚個頭太大,捕撈的時候會把漁網扯破,所以不容易捕撈到。但是像8日、11日連續捕獲3條鯊魚的情況在以往的確是不常見。11號凌晨,在捕鯨現場的一位漁民:
漁民:鯨鯊是在返程途中發現的,距離岸邊有多遠,我不清楚,發現的時候是11日早晨1點多,兩個多小時才把鯨鯊吊到船上。雖然是對船,遇到這種情況,我們那條船也幫不上什么忙,只能眼睜睜地在旁邊看著,看著對面那艘船晃來晃去的,看著都讓人擔心。
11日下午4點,中國科學院海洋研究所魚類專家劉靜通過辨別9月8日、11日日照海域捕獲的鯊魚圖片,確認這幾條鯊魚為鯨鯊。但由于鯊魚已經出售,鯨鯊的最終鑒定無法實現。鯨鯊是一種索餌回游魚類,每年9、10月份,海洋中的一些小魚從南海、東海回游到北方,鯨鯊從南海、東海海域回游到北方時會經過日照海域,因此漁民會在海域看到鯨鯊。日照市嵐山漁業局工作人員董主任對此表示:
董主任:這種現象很反常啊,以前雖然有過,有過零星的,但是沒有這種連續捕撈的,鯨鯊一般不太容易出現在咱這個地方。我們聯系過漁船,但是出海后手機信號不太好,沒聯系上,具體作業海域不太清楚,我們目前也沒有找到。據我了解,最早那天2萬噸的據說是在海里自然死亡的,然后他們給撈出來的,另外兩條情況現在還在核實。
鯨鯊屬于國家二級保護魚類,聯合國瀕危動物。日照市海洋與漁業局工作人員表示,漁民一旦捕獲鯨鯊,應該立即向當地漁業部門報告。直接自行處理肯定是違規違法的。
日照市海洋漁業局漁政處工作人員:現在沒見實物,是不能確定的啊,現在剛開始調查,包括漁政部門還有水產研究所的專家還包括轄區漁政部門正在做調查,照片作為執法來說不一定能夠作為依據。一般專家看看,需要救治的地方就救一救,救治以后如果覺得他可以放生了,能夠適應這種環境了,咱們就給它放生了,在以前中華鱘也曾經放生了好幾次。假設要是死了的話,這種情況得按有關法律法規咱給收回來,給一些科研部門做科研用。假設受到國家保護的水生野生動物被捕撈回來的話,銷售肯定是違法的。法律法規規定,一般都是先沒收然后再處以罰款。
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漁民捕獲鯊魚后,如果不能確定是否屬于保護動物,可向漁業部門報告,由漁業部門對其進行鑒定。如果不屬于保護動物,漁民可以對其處置。
日照市海洋漁業局工作人員:倡導一下漁民,如果打上來這種不確定是不是水生保護動物,給我們漁政的打舉報電話,請我們漁政的執法人員上現場進行確認,確認不是保護動物以后再進行買賣,是保護動物的話,如果活的就買回來放生了,如果是死的話,可能是看看有條件的話做標本啊或者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