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2013-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規劃一期(2013年-2015年)實施細則》日前征求社會意見。《細則》 中針對越來越嚴重的機動車尾氣污染也給出了相關措施。2013年底前,全面供應國Ⅳ車用汽油,2014年底前全面供應國Ⅳ車用柴油,同時濟青等五市年底前主城區禁行黃標車。
國Ⅳ車用汽油年底前上市
為強化機動車污染防治,我省將強力推進機動車燃油品質升級。
2013年底前,全面供應國Ⅳ車用汽油(硫含量不大于50ppm),2014年底前全面供應國Ⅳ車用柴油。2015年起,低速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執行與輕型載貨車同等的節能與排放標準。
未達到國家機動車排放標準的車輛不得生產、銷售。嚴格外地轉入車輛環境監管,外省轉入我省的機動車必須達到國Ⅳ及以上標準,并經環保檢驗合格后方予受理轉入申請。
5市主城區黃標車擬禁行
到2015年底,汽車環保標志發放率達到85%以上。2013年底前,濟南、青島、淄博、濰坊、日照五個城市主城區禁行黃標車;2015年底前,全省設區市的市主城區禁行黃標車。加強環保檢驗信息網絡系統建設,2013年底前,建成全省機動車環保檢測信息管理系統。
加速高污染機動車淘汰
2013年10月底前完成年內應強制報廢車輛的信息登記并做好年底前報廢的提前公告。逾期不按要求報廢的車主單位,不予辦理新車輛登記等相關手續。2014年上半年和2015年上半年分別完成當年度內應強制車輛淘汰的信息登記,并按時間排出淘汰次序。大力
推進城市公交車、出租車、客運車、運輸車(含低速車)集中治理和更新淘汰,杜絕車輛“冒黑煙”現象。鼓勵舉報監督“冒黑煙”車輛,凡被公眾舉報的車輛,應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前,不得上路行駛。到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冊運營的黃標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