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著手建立電梯安全責任保險制度
□記者 孟佳 通訊員 李曉梅 報道
本報濟南訊 近日,淄博一座24層大廈發生墜梯,上行的電梯突然從二樓墜落到一樓,16人被困電梯;濟南某小區的電梯近日也發生急墜,導致一位居民腰椎骨折。“奪命電梯”事故頻發,讓電梯安全備受社會關注,原本生僻冷門的電梯安全責任保險隨之成為熱議話題。
人保財險山東分公司責任保險部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半數投保公眾責任保險的工廠、商場、辦公樓宇物業,有附加“電梯責任”保險的意識,但住宅小區里的電梯上保險的并不多,投保額度也很低。
據了解,目前市面上的電梯責任保險,多以“附加險”形式出現,即在主險之外附加“電梯意外造成的事故責任”。近年來也有涵蓋乘客責任、使用單位責任、維保公司責任的綜合險種,但承保密度很低,不足以全面提供對社會公眾的安全責任保障。
有分析人士認為,隨著電梯責任保險投保深度與密度的提高,商業保險會逐步成為分擔政府責任的主要手段,建立以保險公司為主體的電梯事故社會救助體系,勢在必行。
鑒于此,山東保監局和山東質監局日前聯合出臺《關于鼓勵實行特種設備責任保險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引入保險機制,建立適合電梯安全管理的安全責任保險制度。
《通知》提出,電梯等特種設備越來越成為人民生活和社會經濟發展的必需設備,但由于特種設備本身具有危險性較大、易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特點,容易造成事故后“賠償難、處理難”的問題,加大了特種設備事故處理的難度,嚴重的還會影響社會穩定與和諧發展。鑒于此,將在全省范圍內“鼓勵涉及公共安全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辦理特種設備第三者責任保險”。
按照《通知》要求山東省各級質監部門將引導特種設備生產、銷售和使用單位積極投保相關保險;山東保監局將監督、管理、規范保險公司經營行為;保險公司則需創新出符合山東特種設備使用現狀的保險產品。
“提高電梯責任保險的投保深度與密度,用商業保險分擔政府責任,形成以保險公司為主體的電梯事故社會救助體系,提高對受害者的救助賠付能力,最能體現保險業扶危濟困、保障民生的真義。”山東保監局相關負責人分析說。據了解,目前上述三方正在就電梯保險工作的相關細則進行協商,對全省電梯使用現狀進行摸底和排查,以區別不同情況,力爭對使用中的電梯做到應保盡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