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濟南消息 昨天,省教育廳下發《關于做好普通高中班額控制工作的通知》,高中班額應控制在50人以下,最高不得超過56人。
按照要求,各高中學校招生過程中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和錄取程序,不得違規招生,不得超計劃招生,不得在完成招生工作之后補充招生,不得將違規錄取學生信息入庫。同時,省教育廳也將進一步加強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工作,建立學籍入庫計劃核查環節,對違規和超計劃招收的學生不予注冊學籍。
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過本年度招收高中學生計劃數(不包括擇校生數)的20%。同時,要制定計劃逐步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嚴禁在擇校生之外以借讀生、自費生等名義招收學生。普通高中招生(含擇校生)數量必須與學校規模和設備設施配備相適應,原則上班額應控制在50人以下,最高不得超過56人。
另外,對已入校年級的大班額問題,學校應在新學期開學后通過分設平行教學班或選課走班的方式降低教學班的班額。本版文/記者 張雯雯圖/記者 鄭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