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6月21日訊(記者 單俊楠 ) 6月20日,市教育局召開局屬學校校長職級改革工作部署會,會上宣布了青島校長職級制改革正式啟動,青島眾多校長們的“官帽子”就被摘掉,退出行政序列,劃分出不同的職級。據了解,青島具體改革方案將于近期公布。會上傳達了市委組織部、市編委辦、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五部門出臺的關于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的實施意見和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校長職級評審認定辦法,部署校長職級改革工作。
青島一直都有進行校長職級制改革的計劃,根據青島市教育局今年1月份公布的工作計劃,青島將在2013年實行校長職級制試點,健全校長選聘、任期交流、待遇保障等配套管理制度,為實現教育家辦學創設條件。
“青島改革借鑒了濰坊等城市的成熟經驗,同時也會結合青島實際進行。我們不會一下子全面鋪開,而是先選擇試點,積累經驗以后再逐步展開,未來肯定會是面向全部校長。”市教育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改革會首先從市教育局局屬學校開始,目前青島小學校長一般都是正科級,初中、高中校長是處級干部,取消行政級別意味著一系列改革都要跟上,因此青島計劃在區(市)試點基礎上,適時推進全市的校長職級制和校長合理流動機制,促進教育干部專業化發展。
延伸校長職級制主要特點
(1)在校長職位與行政級別脫鉤后,重新規定一套校長職級系列。
(2)制定校長職級工資系列,使校長的工資與其職級相對應。
(3)制定各職級校長的任職條件。校長任職條件規定,校長任職必須要具備基本條件和具體條件:基本條件是每一個參加評定職級的校長必須具備的條件,它具有同一性;具體條件是評定不同等級時校長所應該具備的相應條件,它具有導向性。
(4)制定評審各職級校長的指標體系。考核內容包括任職年限 、政治思想素質、崗位實際工作能力和工作實績等。以校長的職務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考核的基本依據,評分標準一般分為好、較好、一般三個等級,按照二級指標,制定不同的權重進行考核。
(5)規定考評聘任各職級校長的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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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校長職級制改革主要做法
作為相鄰兩個城市,在全省乃至全國率先進行校長職級制改革的濰坊經驗,對青島改革至關重要,1999年,濰坊市在高密試點校長職級制,到2004年底,職級制在濰坊市全面推行。主要措施有:
1.取消中小學校行政職級,由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歸口管理。現任校長的行政級別繼續保留 ,實行檔案管理。新任校長不再套用行政級別,全部實行競爭上崗或面向社會公開招考,由教育行政部門聘任。副校長一般由校長提名,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后由學校聘任。
2.實行基于業績的校長職級認定制度。濰坊的校長職級分小學、初中和高中(中等職業學校)三個系列,每個系列分為4級6等,即:特級校長、高級校長(分一、二等)、中級校長(分一、二等)、初級校長(分一、二等)。校長職級實行評級晉等動態管理制度,在經濟上,根據校長的業績情況,并適當考慮任職年限、學校規模、學校層次類別,為校長發放職級工資,有關經費由各縣(市)財政設立專項資金保障。
3.實行中小學校長任期制度和校長流動制度。濰坊市中小學校長一般每個任期四年,同一個校長在同一所學校最多不得超過兩個任期,公認的優秀校長退休時可繼續聘任鼓勵校長到薄弱學校和農村學校任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