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訊 被中國足協認定合同弄虛作假并處罰40萬元后,青島中能坐不住了。
中國足協前天在官網公布罰單,認定青島中能足球俱樂部在與球員劉健有關工作合同糾紛案件中存在弄虛作假的行為,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扣除中能俱樂部2014年中國足球協會甲級聯賽積分7分,罰款人民幣40萬元。
在中國足協的罰單公布幾個小時后,中能俱樂部就發布聲明,要求中國足協公布中能“弄虛作假”的事實依據和處罰依據,表示要依法依規堅決捍衛神圣尊嚴。
昨天下午,青島中能俱樂部副董事長于濤、青島中能俱樂部新聞發言人和律師一同在北京昆侖飯店召開發布會,表示不能接受足協的處罰。
質疑足協處罰依據 表示要“死個明白”
在發布會上,對于足協的仲裁委裁決以及處罰決定,青島中能表示尊重,但是堅決不接受。
“說我們弄虛作假的法律依據在哪里,處罰程度有沒有公開,有沒有明確的說法,讓我們死個明白。”中能代表說。
在發布會上,中能方面將持續了大半年的劉健轉會案的整個經過和每個時間點都進行了敘述,稱今年3月7日中國足協一位副主席提出希望不鑒定(合同簽名),因為無論什么結果都對中超聯賽不利。之后中能集團董事長提出可以鑒定,但結果可以不公開。足協相關人士表示認可,并同意以轉會形式讓劉健離隊。
中能代表表示,隨后的事情卻發生了轉變,“中國足協在4月8日召開仲裁會,變成了自由轉會調解;4月9日,劉健及律師突然回函稱只接受自由人轉會;4月10日,某俱樂部主帥在戰前發布會稱劉健已是俱樂部一員,可以隨時上場比賽;11日下午,于濤接到仲裁委員會電話,被告之仲裁已做出,于濤深感意外并當場嚴厲質問,該仲裁員支吾再三稱‘領導的意思,不要為難我’”。
于濤表示,劉健的案件是一場沒有贏家的博弈,不知道意義在哪里,對行業、對球員能帶來什么?
俱樂部想繼續生存 難以接受罰分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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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足協的罰單,中能方面昨天表示,退一萬步講,罰錢是可以接受的,但是作為一個合同糾紛,與聯賽積分無關。也就是說,本來志在沖超的青島中能,對于罰7分的處罰不接受,“罰分對我們球員的辛勤工作是否公平?是否合理?”
在昨天的發布會結束之后,于濤接受了記者們的采訪,在這期間,他數度哽咽,沉默了一陣才得以把話繼續說下去,“因為劉健的事情給中國足球和聯賽造成了負面的影響,表示很遺憾,對此向球迷和領導表示歉意。但在整個事情當中,希望一些事實可以得到澄清”。
于濤認為,這份紀律處罰至今沒有給出事實依據,“對中能弄虛作假的認定是非常嚴重的,對我們的傷害非常巨大,也希望能給我們一個證據充分的說法。在俱樂部成長和發展的過程中,會有些問題,但是我們還要生存,想得到事實和法律的真實,得到依法依規的處理”。
在昨天的發布會前,很多人猜測中能是否會因此退出職業聯賽,不過中能方面確定地表示,中能堅持10年非常不容易,未來也有信心繼續做下去。
截至記者發稿時,足協還未對中能此舉作出回應。
(記者 王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