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
中小學生不要輕信陌生人
民警提示,中小學生年齡較小身心發育尚不成熟,對事物的認知能力較差,家長、學校以及社會應加強對幼女的自我保護教育,增強幼女的防范意識。在網絡交友時,要有所甄別,不要隨便與網友見面。在上學、放學途中,應盡量結伴同行,不要單獨行路,獨自玩耍。與成年男性單獨相處、相遇時,不要接受其給予的物品、現金等,不要輕信陌生男子,更不要跟隨其到偏僻場所,遇有可疑情況要立即想辦法報警。
供述>>>
拍照威脅,不讓受害人報警
經調查發現,犯罪嫌疑人許某曾三次因盜竊罪被判刑,最近的一次是2013年9月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2014年3月剛剛刑滿釋放。記者了解到,犯罪嫌疑人許某之所以選擇中小學生下手,主要是因為他們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都相對較差,容易得逞。許某落網后,首先供出了去年8月13日的一起攔路強奸案件,這也正是專案組民警串并案的那起案件。當時是上午11時左右,犯罪嫌疑人許某騎摩托車竄至莒縣桑園鎮某村趕集,正沿一條南北水泥路往南走時,發現了放學回家的13歲女孩梁某獨自騎自行車走在許某的前面,于是心生歹念,想辦法跟梁某搭訕。他首先將一瓶飲料給了梁某,然后故意把自己的摩托車放倒在地,讓梁某幫忙去扶,然后趁機將女孩拽到了另一條土路旁的玉米地,并實施了強奸。之后拿出手機拍了梁某的裸照并威脅梁某不能跟家里人說這件事,并且說以后如果再約梁某出來玩,她一定要出來,不然就把照片發到網上……
另一起案件發生在今年9月16日,學生暑假剛開學不久,犯罪嫌疑人許某騎摩托車竄至嶠山鎮某村找一個女網友,途中發現13歲的女孩陳某背著書包獨自騎著自行車往學校走。于是他快速超過陳某,在不遠處等著,等陳某過來時,攔下了自行車,之后將其強行帶至路邊的玉米地里強奸,并用同樣的方法拍裸照并威脅,臨走還扔給陳某十元錢。期間他問陳某的姓名,陳某說了一個假名字想糊弄過關,可就在此時課本從書包里掉了出來,許某拿起課本記住了寫在課本上的女孩的真實姓名及班級,后來又有了尾隨女孩上學企圖再次尋找機會作案的想法。就這樣,犯罪嫌疑人許某自今年出獄以來,多次竄至莒縣龍山鎮、嶠山鎮等地圖謀強奸女學生,由于種種原因未遂。
經民警深挖余罪,犯罪嫌疑人許某還供述了其自2014年6月以來,多次在莒縣城區住宅小區內盜竊電動自行車、摩托車,作案十余起,涉案價值兩萬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許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