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濟南11月4日訊 (記者 劉巖)“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已已成共識,但是對于“開車不看手機,看手機不開車”的說法,似乎就產生分歧。近日,重慶某人大常委會主任提出開車“玩手機”入刑的提議引起了全國網民大討論。
網友熱議開車玩手機:該入刑法 該剁手!
行車時看到街頭的美景、趣事,開車族們就忍不住動手機拍下來與朋友分享。那么,駕車玩手機究竟該不該入刑?有網友認為,限制所有司機不玩手機不太現實,過于嚴苛,可以將公交司機玩手機應該列入考核。也有不少網友認為,開車玩手機的“該剁手”,應該跟酒駕“享受同等待遇”。
@天堂的困惑:我覺得闖紅燈很危險,應該入刑法,我覺得非機動車上高架很危險,應該入刑法,我覺得機動車無責免賠可以很大程度降低交通事故!
@傷心的許愿池:應該,跟喝酒一樣一樣啊
@海邊吃蝦:開車玩手機入刑是很多國家或地區的通行做法。比如竊聽風云里打手機出了交通事故,就在極力隱瞞。
@獅子小妞在減肥:支持! 車上一律藍牙電話!禁止開車玩手機!太危險!
@天堂的困惑:我覺得闖紅燈很危險,應該入刑法,我覺得非機動車上高架很危險,應該入刑法,我覺得機動車無責免賠可以很大程度降低交通事故!
@內拉族人:手機越來越成為必需品,開車接電話也時常發生,開車玩手機入邢不太可能,我感覺無法界定什么是玩手機而且無法監管,即使出臺也是一紙空文!但是我覺得可以出臺因使用手機造成交通事故的將嚴厲處罰!受害者可以通過各種渠道提供對方因為使用手機肇事的種種證據。
車主看法:“玩手機入刑” 取證有難度
從2012年底開始,濟南重點對開車使用手機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24小時采集抓拍,開車打手機者將接受罰款100元記2分的處罰。
對于“玩手機入刑”的問題,不少司機表示,玩手機與醉駕相比取證更有難度,酒駕有專業的測量儀器和抽血檢測,有數值為證,司機難逃法網。但就玩手機而言,即使是因為玩手機分神導致交通事故,司機一般不會主動承認。若交警當場查出該行為,十字路口監控視頻也不可能百分百全程記錄下來。
同時,有人也認為,看手機不等于玩手機,一些司機在用手操作手機導航軟件時,也會容易分神發生交通事故,這種“玩手機”行為該如何界定?哪些群體才能被定義為該入刑的“低頭族”?需要法律進一步作出明確規定。
開車“低頭族” 你不得不知四大危害
開車“低頭族”們雖然存有僥幸心理,但是一個個鮮活的慘案卻會讓司機們后悔莫及。比如,近日網絡熱議的公交司機,7分鐘內看手機39次。車內監控視頻顯示,他幾乎是每低頭看一眼手機,再看一眼前方路況。結果,就在他看手機的時候,公交車與騎自行車的行人相撞,釀出慘劇。開車低頭看手機究竟有多危險?近日網絡盤點出以下四大危害:
【危害一】有數據顯示,注意力不集中占全部車禍的80%,開車過程中尋找手機,會增加9倍的車禍幾率。
【危害二】開車不良習慣調查顯示,開車接電話、發短信、刷微博等習慣僅次于不系安全帶,所占比重達20%。
【危害三】開車時,手機正在慢慢偷走司機的注意力,從反映時長概率來看,發短信發生車禍的概率占23%,也就是說開車發短信出車禍的概率是正常駕駛的23倍。此外,吸大麻發生車禍的概率占21%、酒駕占12%。可見開車發短信比醉駕、毒駕更具危險性。
【危害四】當車速在60km/h時,低頭看手機2秒,相當于盲開36米,一旦遇到緊急情況,剎車至少需20米。用智能手機打開并閱讀一條微博需要12秒的話,相當于汽車盲開約216米。
他山之石:
英國:駕駛人開車時因發短信等行為分心造成致死車禍的,肇事者將面臨最高14年的監禁。
美國:賓夕法尼亞州把開車玩手機定義為危害公共安全罪,每次罰款120美元;美國新澤西州利堡鎮的新法規規定,行人在街上邊走邊發短信將被罰款85美元。
臺灣地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1條規定,汽車駕駛人在道路上行駛時,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進行撥接或通話者,處新臺幣三千元罰款,機器腳踏車駕駛人在道路上行駛時,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進行撥接或通話者,處新臺幣一千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