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的濟南市民有這樣的體會,一起不大的交通事故,可能會陷入曠日持久的賠償糾紛,27日,濟南仲裁委員會成立全市統一的交通事故爭議調解中心,以仲裁方式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可以實現快速結案,避免案件久拖不決。除了交警調解、人民調解和法院訴訟,濟南有車一族在處理交通事故時又多了一種選擇。
以前
達不成協議需起訴,程序復雜時間長
盡管一些輕微交通事故可以通過快處的方式處理,但仍有不少交通事故需要民警進行現場勘驗和賠償糾紛調解。
“發生交通事故后,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交警部門人士介紹,交警調解需要在雙方自愿的情況下進行,如果對方不同意或者不履行協議,要通過訴訟解決,但程序復雜、時間長,一些糾紛不能及時得到解決。
今后
通過仲裁化解矛盾,最快半天解決糾紛
濟南交警與濟南仲裁委員會合作,將仲裁調解引入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調解,從去年開始試點建立交通事故爭議仲裁調解機構!爸俨靡罁氖恰吨腥A人民共和國仲裁法》,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濟南仲裁委員會的相關負責人介紹,通過調解一些交通事故糾紛來看,最快的半天就可以達成調解,慢的在5天左右,仲裁出具的裁決書、調解書與法院判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7日,濟南仲裁委員會成立全市統一的交通事故爭議調解中心,辦公地點在濟南市交通運輸協會,今后將辦理標的額在50萬元以下的因交通事故賠償引起的仲裁調解案件。
哪些交通事故糾紛可找交通事故爭議調解中心
1經交警作出事故責任認定書并調解成功,但當事人擔心對方反悔或余款難以付清
2經交警調解后未達成協議的,可轉交仲裁庭受理處繼續調解事故
3雙方當事人已自行協商達成協議,可申請仲裁確認
4事故雙方當事人可以自愿直接選擇仲裁
5外地司機在當地發生交通肇事,經交警部門作出事故責任認定,急于解決事故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