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莫曉東 饒德宏 情侶在酒店開房,遭遇警察查房該怎么辦?7月28日晚11時許,東莞虎門的王小姐與男朋友在東城金月灣附近一家酒店開房休息,被警方帶回派出所調查,直到次日上午11點后才能離開。警方證實,當晚并未查出賣淫嫖娼的人員,因公安部門的網絡出現問題,未能及時核實兩人是否還有其他違法犯罪記錄,以致不能第一時間放人。
情侶開房被帶回派出所
王小姐是東莞虎門人,男朋友是毗鄰東莞城區某鎮的本地人。她說,兩人談戀愛已有一年多,房子買在東莞城區,準備今年12月份結婚。
7月28日晚,王小姐與男朋友下班后相約到東城看家具,隨后在東城金月灣一家酒店開房休息。當晚11時許,王小姐的房間傳來敲門聲,開門后發現多名民警和輔警前來查房。王小姐沒帶身份證,遞交了自己的駕駛證,男朋友遞交了個人身份證。“民警檢查過后,說沒事了,我們關門準備休息,”王小姐說,約15分鐘后,民警再次敲開他們的房門,要求跟隨警方前往東城派出所協助調查。
警方事后表示,當晚接到市民舉報稱該酒店內有人涉嫌賣淫嫖娼,因為當時未能確定兩人的身份,民警循例要求王小姐和男朋友前往派出所協助調查。事后,沒有查出賣淫嫖娼的人員。
王小姐說,當晚她跟男朋友到派出所后均做了筆錄,配合民警做完所有調查,沒有證據證明他們涉嫌賣淫嫖娼,但一直被留置派出所內,直到7月29日上午11點后才能離開。對此,東城警方回應稱,當晚因為公安部門網絡故障問題,不能聯網核實兩人是否還有其他違法犯罪記錄,后來網絡恢復調查清楚后,才安排兩人離開。
律師:留置審查要有合理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九條規定,經出示相應證件,民警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有權進行留置審查,時間一般在24小時內,最長不能超過48小時。
廣東鵬翔律師事務所律師梅春來表示,留置審查的前提,必須初步具備違法犯罪嫌疑的事實。涉嫌賣淫嫖娼的男女,一般的判斷標準是兩人互不認識,無法知曉雙方真實信息,且涉及錢財交易。如果按照王小姐所說,他們兩人是談了一年多戀愛的情侶,又有合法的證件,在配合警方筆錄調查時能彼此說對情況,基本就不存在賣淫嫖娼的嫌疑。在沒有初步證據能證明王小姐兩人有違法犯罪行為的前提下,公安機關再實施留置審查已不再合適,應該及時放人。此后因內部網絡問題再繼續留置審查更不合理,因為兩人都有真實的身份信息和住址,即使網絡恢復后發現此前有違法犯罪行為,也可隨時對兩人進行傳喚或逮捕。
梅春來認為,如果王小姐所說的情況屬實,警方對他們采取的留置審查措施有瑕疵。如有需要,王小姐可向上級公安督查部門進行投訴,或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知識
普通市民遇到警察查房該怎么辦?
普通市民在酒店或旅館遭遇警方查房時,應該怎么辦?有法律界人士建議,首先應當核實警察身份,確認身份后,如果警察沒有特殊的目的或者針對性,這種查房一般都是例行公事。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的規定,沒有違法情節的市民盡可能配合警方工作,也不會有太多為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