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棗莊市臺兒莊區張山子鎮的劉某某從鄰村一村民處購買了近兩百棵樹,并已付了錢?墒7月10日,劉某某等人剛砍了幾十棵樹就被告知違法,被公安機關控制。原來他們砍樹時沒有采伐許可證,觸犯了刑法。
“這樹是他買的不假,可是他沒有林木采伐證就私自開始砍伐,當時我們接到報警就趕過去把他們控制住了!28日臺兒莊公安分局張山子鎮派出所民警告訴記者,砍樹的劉某某是張山子鎮武宅子村的村民,早些時候他從鄰近的平山子村一戶村民處購買了近兩百棵楊樹。兩人經過討價還價最后以四萬一千元錢成交,劉某某交了錢之后,于7月10日叫了同村的四個村民去平山子村去砍樹,結果被人報了警。
“他們就用電鋸等工具砍伐樹木,我們趕到的時候他們已經砍了四十五棵,后經測算砍伐的木材量達到了近十五立方木!泵窬嬖V記者,采伐樹木必須要到林業部門辦理采伐許可證,劉某某一伙人法律意識不足所以并沒有去辦這一證件。而盜伐樹木超過十立方米就要受到刑事處罰,所以現在劉某某和同村的秦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其他三人則處于取保候審的狀態。
記者了解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采伐林木必須申請采伐許可證,按許可證的規定進行采伐;農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個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林木作為一種特殊的資源不是想砍伐就能砍伐的,申請許可需要保證采伐限額控制在年度采伐指標之內,而且林權屬明確、界線清楚,無爭議。
“他要是買木材買一萬棵也沒事,但是要砍樹就一定要有林木采伐證。”民警對記者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