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東濱州一男子醉酒后將父親打死獲刑7年
法制網訊 醉酒后與父親發生爭執,廝打過程中竟持鎬將父親打死。近日,山東省無棣縣人民法院宣判了該起故意傷害案,被告人宋某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七年有期徒刑。
2013年6月14日18時30分許,宋某醉酒后回家睡覺,發現其外間屋通臥室的門從里面反鎖,宋某便敲門,因其父親宋某甲耳聾且已睡著,宋某敲了很長時間也沒有開門。宋某便將門踹開,其中一扇門掉在地上。進屋后宋某拉開電燈將宋某甲叫醒,宋某甲見宋某喝多了酒并把屋門毀壞,便對其進行打罵,宋某則竄至院內用鋤頭將電動車等物品砸壞。待宋某回到屋內,宋某甲因其打砸東西再次對其訓斥,宋某便與宋某甲廝打在一起,廝打過程中宋某持鎬將宋某甲頭部打傷致死。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宋某無視國家法律,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告人宋某醉酒后,實施的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故意傷害行為,主觀惡性較小且具有自首情節,取得被害人親屬的諒解可減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