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8點過,郫縣安靖鎮西華大道林灣公交站附近,一名四五十歲的男子在距離地面三四十米高的高壓線鐵塔上坐著,并揚言要往下跳。記者趕到時,一名派出所民警和兩名消防隊員在云梯頂端,正對男子進行勸說。
目擊者王女士稱,雖然是上午9點過,但室外氣溫已有32℃,“這個男子已經爬上去一個多小時了,再不下來的話,恐怕要中暑。”最后,經過消防和民警近兩個小時的勸說,該男子被成功救下。
男子為何要爬上高壓線鐵塔?昨日下午,該男子向記者道出了原委。男子叫郭次錦,劍閣縣人,今年47歲。2012年4月15日,他的繼子郭小龍在為一家工廠安裝屋頂防護棚時,從屋頂摔下,不治身亡。
兒子出事后,郭次錦的索賠遇到問題。剛開始,經政府協調,“乙方”承諾一次性賠償郭次錦55.3萬元。但對方支付了9.7萬元后,就沒了下文。隨后,雙方兩次打官司,郫縣人民法院和成都中級人民法院均判決對方支付剩余賠償金。記者在判決書上看到,“唐某、吳某某、成都某家具有限公司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郭次錦等三人連帶支付賠償金41.6萬元。”這份蓋了法院公章的判決書日期是2013年6月5日。
然而,時至昨日,唐某和家具公司還欠他們共32萬元。最近一年多來,唐某一直不接電話。“實在沒辦法了,我才采取那種手段(爬高壓線鐵塔)。”
昨日下午,記者撥通了唐某手機號。接電話的是一名女子,她說電話號碼是她半年前買的,她并不認識唐某。對此,郫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唐某有變賣財產逃跑的可能。郫縣法院將到唐某老家遂寧市進行調查,如有逃跑情節,法院將會把案件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成都商報記者 周恒 攝影記者 王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