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私家偵探”黃某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偵探”常用手段
安裝竊聽器材竊聽商業機密,監聽個人通話都涉嫌觸犯了非法使用竊聽器材罪和公民個人信息罪,將拿到的個人資料用于要挾涉嫌敲詐勒索罪,擅自進入他人房間內拍照涉嫌觸犯了非法侵入住宅罪。
私家偵探,一種混跡于社會“灰暗面”的神秘職業。最近,一樁血案讓這個職業再度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2013年4月,私家偵探黃某受雇于張女士,追查到她的丈夫王先生有婚外情,而后,他又幫助張女士將丈夫綁在家中,隨后張女士拿刀刺死丈夫后,喝下農藥跳河自盡了。黃某沒有想到,因為自己的“偵探”工作,導致了一樁家破人亡的悲劇。
7月5日,記者從成都市高新區人民檢察院了解到,黃某犯非法拘禁罪近日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懷疑丈夫出軌妻子請偵探“綁人”
2013年4月,張女士懷疑丈夫王先生有了外遇,苦于沒有證據,便通過網絡找到了從事婚外情調查的“私家偵探”黃某。
張女士向黃某提供了丈夫的照片、車牌號和工作地點等信息,并支付了2000元酬勞。沒過幾天,黃某便通過跟蹤等方式掌握了王先生的出軌證據,并告知了張女士。
過了一個月,張女士再次找到黃某,委托他找幾個人將王先生捆綁在家中,并許諾了高額的報酬。見錢眼開的黃某隨即接下了委托,以每人約800元的酬勞找來綽號“黑娃子”、“六娃子”等4人參與行動。
2013年5月17日傍晚,毫無防備的王先生剛打開家門,便被早已“埋伏”在房間內的黑娃子等人控制,手腳也被反綁起來。
確認完成委托后,黃某等5人便離開現場。只留下張女士和王先生二人在家中。
刺死被綁丈夫妻子留下遺書自盡
根據張女士最后留下的遺書內容,她當時看著被捆綁起來的丈夫,想到自己辛苦二十年跟著他打拼,如今卻被“小三”取代;另一方面,王先生從事二手車交易,雖然月收入好幾萬,但都不補貼家中,張女士只能依靠每月2000元左右的工資養家帶孩子,想到這些她不禁怒火攻心,舉刀刺向了丈夫的脖子,當場將其殺死。
當張女士情緒冷靜下來后,看著血流滿地的殺人現場,想到即將面臨的法律制裁,她一方面感嘆自己悲慘的境遇,一方面也感到心灰意冷。
當晚,在給兒子留下遺書后,張女士獨自來到高新區劍南大道附近的河邊,喝下劇毒農藥后跳河自盡。
警方掌握電話記錄私家偵探被判有罪
警方介入調查該案后發現,張女士生前和黃某有密切的電話聯系。在逐步核實了黃某的身份后,民警在蘆山將其擋獲,今年5月,與他一同參與綁架王先生的黑娃子等人也相繼落網。
“根據警方掌握的信息和我們的調查,黃某等人應該不知道張女士的殺人計劃。”高新檢察院相關工作人員說,黃某系退伍軍人,從事私家偵探工作近7年,還在重慶開設了分公司。另一方面,死者夫婦的孩子目前已由王先生的兄弟代為撫養。
近日,高新區人民法院審理后判決,黃某犯非法拘禁罪,一審判處一年有期徒刑,同時,黑娃子等人也即將移送審查起訴。
7月5日下午,記者在網上搜索到了黃某開設的偵探公司的網站,并撥打了聯系電話,但一直無人接聽。
“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我從事私家偵探這么一個灰色職業,早晚要觸碰法律的紅線。”面對檢察官,黃某坦言,以前干偵探都是調查婚外情和催賬這些業務,這事終歸是別人的家庭糾紛,最終因為他的綁人行為,導致一起家庭悲劇。
現實中的私家偵探,跟小說中的福爾摩斯相去甚遠。7月5日,記者在網上輸入“成都、私家偵探”字樣,迅速彈出多家相關公司。“商務咨詢”、“商務調查”,雖然名字各異,但實質都是偵探公司。記者進入一家公司網址,發現其提供了多達16種對公對私的業務,除了個人婚姻、財產、行蹤等傳統項目外,還有企業誠信度調查、雇員忠誠度調查等看似新穎的項目。記者調查
“偵探”自述:幾千元可監聽電話
記者通過網址提供的QQ號聯系上該公司相關工作人員,以幫忙尋找行騙記錄為由提出咨詢,對方答應,并保證只要有姓名和電話,就可以在兩三天內搞定。當被問及為何會如此迅速就能尋找到行騙記錄,對方稱:“我們有特殊的技術手段,可以監聽他的電話。還可以調查他以前的通話記錄。”但對于技術來源,對方不愿提及。此外,在另一家“咨詢”公司還開出了婚姻調查的費用,從幾千到幾萬不等。
一位偵探公司相關人士稱,偵探公司的“核心技術”便是通過特殊手段獲得信息。
2012年,在公安部的統一部署指揮下,北京、四川等20個省區市公安機關首次開展嚴厲打擊侵害公民個人信息類違法犯罪活動的集中行動,400多名涉案人員落網,一位偵探行業相關人士說,在公安的高壓打擊下,部分偵探頭或改頭換面,或洗手不干。但是,受市場誘惑,少數“膽大”的仍頂風作案。處事謹小慎微,電話或網上咨詢時間不宜過長,走到交易這步必須在辦公室面談,電話和辦公地點數月半年就得換,只要覺得客戶可疑,立即停止交易。
在這個過程中,不少騙子公司混雜而生,戴著一個名頭,但根本沒實體和“調查”能力,利用網站進行虛假宣傳,以騙顧客掏錢為原則,“最后就玩消失。”律師說法
“偵探”行為涉嫌多起違法
四川華敏律師事務所陳軍律師說,不少偵探公司采用跟蹤、安插竊聽設備實施監聽等方式進行所謂的偵探活動,這種看似專業級的偵探動作,事實上在我國的法律框架下是不被容許的。
“安裝竊聽器材竊聽商業機密,監聽個人通話都涉嫌觸犯了非法使用竊聽器材罪和公民個人信息罪,將拿到的個人資料用于要挾涉嫌敲詐勒索罪,擅自進入他人房間內拍照涉嫌觸犯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歸根結底,這些偵探公司的目的是窺探個人信息而并非正規的市場調查,本身就是違法的。
陳軍說,盡管目前非法獲取、售賣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已經入刑,但沒有相應的司法解釋對個人信息進行界定,也沒有具體的量刑標準。相關新聞廣州法院:私家偵探成倒賣個人信息專業戶 據《法制日報》報道,剛報名參加考試,培訓機構的招生短信就發到手機上了;剛把房子委托給某中介公司出售,全市的中介公司都會來電關心“房子賣了沒有”;各種形式的詐騙電話里,對方竟然能準確說出你的名字、家庭成員甚至購房購車信息……我們的手機、電子郵箱幾乎每天都能收到形形色色的垃圾短信、郵件。
記者近日從廣東省廣州市法院了解到,這些屬于隱私的公民個人信息,正成為各類商家甚至不法分子的斂財工具。而在公民個人信息泄露的種種渠道中,“私家偵探”正成為倒賣公民個人信息的專業戶。
“人們眼中的"私家偵探",大致分為三類:完全詐騙類、確有成效類、確有成效并借以要挾類。”東莞市律師協會會長葉乃鋒日前告訴記者,第一類和第三類的“聽得比較多”。一位從警多年的公安知情人士干脆稱:“在網上找到的東莞私家偵探公司,近八成都是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