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明之星幼兒園日前貼出的取暖費收費通知 記者李巖 攝
時報11月13日訊 (記者李巖)“早晨送孩子去幼兒園,老師通知要交取暖費了,這錢該不該交呢?”近日,在濟南一知名育兒論壇上,“交取暖費”成為不少媽媽討論的熱門話題。記者調查發現,隨著供暖季的來臨,部分民辦幼兒園要求家長繳納取暖費。雖然掏了腰包,但對于這一費用交得合不合理,許多家長感到有些迷茫。對此,物價部門工作人員表示,自今年3月份,濟南市所有幼兒園執行新的收費標準后,幼兒園除餐費等代收費和服務性收費外,只能收取“保教費”一項費用,單獨收取取暖費屬于違規行為。“我園于11月5日—11月8日收取冬季取暖費,請家長及時交費。”近日,一張粉紅色的交費通知,連同一周食譜,一起被張貼在位于火車東站附近的大明之星幼兒園門口的白板上。下午4點半左右,該幼兒園門口聚集著前來接孩子的家長,對于不久前收取的取暖費,不少人還在議論著。一位家長告訴記者,該幼兒園的取暖費是每個孩子300元,除取暖費外,夏天300元的空調費也在這次一并交上,“今年9月份剛入園的孩子只交300元的取暖費,夏天就待在幼兒園的孩子這次要交 600元。”“一個冬天才三四個月,再扣除過年的時間,300元的取暖費收得實在有點高。”一位男性家長表示,雖然如此,但別的孩子都交了,他怕自己不交孩子在里面會受委屈只好跟著交錢了。
記者發現,除了大明之星幼兒園,不少民辦幼兒園也在近期向家長收取了取暖費。一家位于燕子山路附近的民辦幼兒園,向每位家長收取了110元左右的取暖費,“孩子上大班了,每年都交取暖費,今年剛交沒幾天。”一位家長說。而對于這項收費的合理性,許多家長都難以判斷。一些家長表示,只聽說過公辦幼兒園不交取暖費,但是對于民辦幼兒園應不應該收取暖費,自己并不清楚。
據了解,今年3月起,濟南市執行了新的幼兒園收費標準。歷下區物價局一位工作人員表示,新標準將此前幼兒園收取的管理費、保育費、雜費、代辦費合并為保育教育費(簡稱保教費),也就是實行“一費制”收費。除了保教費,幼兒園還可以收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服務性收費項目為伙食費、校車接送費;代收費項目為意外傷害保險費、床上用品費。“除了這些費用,無論是公辦園和民辦園都不允許收取其他費用,單獨收取取暖費肯定屬于違規收費。”該工作人員表示,如果幼兒園確實需要收取暖費,可將該費用分攤到每個月的保教費中,因此而上漲的保教費也要在向物價部門備案后才能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