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菏澤11月6日電 今年盛夏,在山東省鄆城縣李集鄉昆岳浮橋附近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李克芹、張磊業駕駛的農用三輪車與楊燈紅駕駛的電動三輪車發生追尾,致使傷者楊燈紅截肢,傷者家屬為索要醫藥費,不是尋求法律途徑來解決,而是采取非法的方式,將肇事方先后關進賓館房間和鐵籠,實施虐待逼迫賠償。受害者家屬由被害方變成犯罪嫌疑人。今年11月4日,6名涉案犯罪嫌疑人依法被山東省鄆城縣檢察院以非法拘禁罪批準逮捕。
奇怪:“車禍后肇事方莫名失蹤”
“這倆人都失蹤好幾天了,求你們幫忙找找吧,家人都快急瘋了。”8月22日11時許,一臉焦急的孟凡英來到鄆城縣公安局站前派出所報警,稱8月18日,其妻弟李克芹與朋友張磊業在鄆城縣李集鄉昆岳浮橋東意外撞人,這段時間,對方家屬一直打電話索要賠償和醫藥費,聲稱不給錢不放人,至今倆人仍杳無音信。
“8月20日上午,他倆就被對方的人帶走了,晚上對方打電話說讓我明天8點前再交醫療費,否則就帶棺材來收尸。交完錢后,我和對方商量事情怎么解決,對方要求賠償70萬,我提出讓李克芹他倆先回家,賠償的事慢慢談,被當場拒絕了。”
接到報警后,鄆城縣公安局馬上介入調查,了解到傷者楊楊燈紅左腿已被截肢,肇事方共墊醫藥費10000余元。對于非法拘禁的問題,楊燈紅家屬堅決否認,調取醫院監控視頻也未發現有價值線索。
等肇事方家屬再到鄆城縣誠信醫院時,李克芹、張磊業已不在誠信醫院了,傷者家屬反而說:“你們湊夠70萬元錢,我們就放人。”
經歷:“被當人質拘禁27天,逃跑三次均被抓”
8月18日,河南省臺前縣清水河鄉蔣莊村的李克芹和朋友張磊業駕駛的農用三輪車,行駛到鄆城縣李集鄉昆岳浮橋東時意外發生交通事故,不慎將騎電動三輪車的鄆城縣李集鄉高才劉行政村婦女楊燈紅撞傷。
“對方家屬一來到現場就把我揍了一頓,然后把我拉到誠信醫院,讓我跪在楊燈紅病房門口,給楊燈紅磕頭,逼我交錢,之后又把我和張磊業先后關到賓館限制自由,逼我給家人打電話要70萬元醫療費。”李克芹說,他在賓館被限制自由期間多次遭到毆打、侮辱,之后又被強行關在鐵籠里約27天。
拘禁李克芹與張磊業的狗籠被固定在王某家的堂屋,用鋼筋焊接,大概長2米,寬1米多,高1米多,表面銹跡斑斑。狗籠子下面鋪著草柵子和一層塑料紙,還放了一條褥子,兩件棉襖。把我們兩個關進狗籠鎖上。
“對方近親屬用拐杖朝我頭上搗,將我的眼搗黑;用鐵釬子扎我的手指甲。對方近親屬拿著艾滋病病毒的針管要給我們注射。在關押我期間,對方家屬用大約50公分長的砍刀捅我的左腿捅了好幾個血口子,血流不止。經常讓我蹲馬步不讓我睡覺,用電棍朝我身上電擊我,威脅張磊業讓張磊業打我流鼻血。用涂上辣椒的啤酒瓶讓我蹲上,并且蹲進肛門內,用蠟燭燙我的陰莖,向我陰莖涂辣椒,讓我吃辣椒朝我肛門內塞辣椒,晚上往身上潑涼水或熱水,朝我兩個鼻孔插上點燃的香煙讓我閉著嘴吸。大小便在狗籠子里,讓我用尿洗頭洗臉,讓我喝了10多次尿。在啤酒瓶內涂上活著的蛆讓我蹲進肛門。前幾天,吃飯時,我兩人每天每人1袋白象方便面,后來兩個人1袋,有時1天1人1個饅頭1片老咸菜。這20多天,一直被關在狗籠子里不讓出來,幾乎每天都挨打。”
被非法限制自由期間,李克芹先后逃跑過3次,但都沒能成功,每次都換來一頓暴揍,致其頭部、面部、背部、胸部、四肢多處受傷、雙耳聽力明顯下降,經法醫鑒定,傷情為輕傷。
解救:“公安人員首次解救未成功,險遭傷害”
8月22日,鄆城縣公安局站前派出所所長佀慶濤、民警張仰松到鄆城縣誠信醫院開展調查工作,傷者楊燈紅左腿已截肢,肇事方墊醫藥費10000余元,之后再未墊付醫藥費。對方否認控制肇事方,調取醫院監控視頻,未發現有價值線索。其后,站前派出所的工作人員多次到誠信醫院對楊燈紅家屬說明利害關系,其家屬均否認非法拘禁肇事方。9月10日,鄆城縣公安局副局長程某向市局有關領導匯報了該案有關案情,爭取上級技偵部門支持。
公安人員通過技偵手段發現人質被關押的地方,組織公安干警迅速解救人質,犯罪嫌疑人圍著站前所所長,手里拿著砍刀、關公大刀,在公安干警面前晃來晃去,不讓公安機關把人質解救走,且說:“誰解救人質就砍死誰。”站前所的所長為防止犯罪嫌疑人家屬有過激的行為,讓公安干警們撤出解救現場。誰知,公安干警駕駛的兩輛面包車的車氣讓犯罪嫌疑人給放了。
抓獲:“人質悄悄被救出,心石落定,大快人心”
9月3日,鄆城縣公安局立案偵查。16日,站前派出所工作人員會同李集派出所工作人員經過多方偵查,終于找到關押李克芹、張磊業兩人的地點,公安工作人員準備實施營救。由于楊燈紅家屬強力阻撓未能成功。通過村委會調解,辦案民警說服教育,傷者家屬心中堅定的信念出現動搖,找準矛盾點,辦案民警迅速出擊,將6名犯罪嫌疑人相繼抓獲歸案。之后,在犯罪嫌疑人王世山的配合下,將關押李克芹、張磊業的鐵籠子找到,并扣押。同時,派出所工作人員順利將被悄悄轉移到村內一所空院的李克芹、張磊業成功解救。
檢察官說法:
此類案件的發生,關鍵在于楊燈紅家屬不是尋求法律途徑來解決,而是采取過激的行為,將肇事方先后關進賓館房間和鐵籠,實施虐待逼迫賠償。楊燈紅家屬得不到賠償不成,反而由被害方變成犯罪嫌疑人。像這樣的案例,在我們生活中屢見不鮮。我們反思一下,為什么這樣的案件時有發生,承辦人認為:農村村民法律、法規意識淡薄。預防此類案件的發生,需要村民加強知法守法的學習,同時也需要普法機關加強法律、法規的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