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見習記者 孫麗娟
戚東夼小區侯女士家近半個月竟然用水191方,需交納1000多元的水費。目前,只能確定漏水點在水表和侯女士家這一段管道上,具體位置不能確定。
關于漏水導致的巨額水費,威海市水務集團提出,依據相關規定,這一段管道的維修養護費用及本次高額水費應由侯女士承擔。侯女士則認為,水管在地下,自己對漏水情況不知情,水費和維修費用應由水務集團承擔。
一戶居民半月用了191方水 “水務”來人關閥門,她家已斷水數日
26日,家住環翠區東山路戚東夼小區23號樓的侯女士接到抄表員的電話,稱她家水表異常,半個月用水191方,需要交1000多元的水費。
侯女士說,她家用水挺節約,以往平均每月水費也就是二三十塊錢。“家中的管道沒有漏水,樓下鄰居也沒向她反映管道有漏水的情況,這191方水誰用了?”帶著疑問,侯女士聯系了水務集團工作人員。
工作人員來到小區,檢查水表以前的管道后,稱供水管道沒有問題。對于水表以后的管道,工作人員稱該段管道由業主自己負責,不在水務集團的維修范圍。
為防止水被繼續浪費,這個工作人員關閉了侯女士家的水閥,這導致侯女士家已數日沒水了。
“水務”:有探測儀,愿提供有償服務 居民:水管不是我弄壞的,憑啥我買單
據《威海市實施〈物業管理條例〉辦法》規定,已實行一戶一表的用戶,用戶水表(含水表)到公共管網的供水設施由供水企業負責維修養護;用戶水表到用水終端的供水設施的維修養護,由業主負責。
水務集團的工作人員稱,水表是產權的分界點,表前管道的產權歸供水公司,表后管道的產權歸用戶。水務集團對表后管道有兩年的質保期,質保期內管道出現問題,水務集團應對其進行免費維修;對過了質保期的管道,出現問題由用戶負責維修,相關損失也由用戶承擔。
該工作人員明確表示,東山路戚東夼小區的管道已經超過兩年的保修期,按照規定所有的水費和維修費均應由居民自行承擔。
水務集團工作人員稱,可使用探測儀找尋漏水點,給侯女士提供有償服務。如果檢測出管道有問題,水務集團只負責為用戶更換管道,但所有維修費用、水費需侯女士承擔。
對此,侯女士表示質疑。“水管在地下,又不是我弄壞的,高額水費該由水務集團承擔吧。”侯女士的理由也很合情,首先,她家里用水完全正常,不存在漏水,至于地下管道是否漏水,她無法得知,而且,水表在室外的井蓋里,平時她也不會盯著水表看,跑了多少水完全不知情。
水表連接管曾異常 她還掏了一半水費
侯女士回憶,2012年3月份,她家也出現過一次水費異常,當月水費達190多元。侯女士找水務集團的維修人員檢測,確認與水表連接的管道斷開,出現漏水點。經多次協商,水務集團分擔一半水費。沒想到今年又出現管道漏水,水費高達1000多元,侯女士一再強調自己不應再次負擔這份錢。
28日下午,侯女士再次與水務集團取得聯系,希望水務集團能免去由于管道漏水造成的超額水費。通過多次溝通,水務集團一工作人員表示,會把侯女士提交減免水費的申請向領導反映,拿出最終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