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濟南消息(通訊員 王萍記者 崔艷紅)近日,市中區法院審結了一起微信詐騙案件,被告人吳某假冒女大學生身份,通過“微信”語聊、發送照片等手段,誘使被害人秦某與其交往,而后以發生肇事事故為由騙得秦某2.3萬元。等到吳某被抓之后,秦某才知道天降的緣分那端竟是一個男兒身。
2012年下半年,無業青年吳某和被害人秦某通過微信的“搖一搖”功能結識。在秦某看來,能在同一時間搖得一位有著清純美女頭像、年齡相仿、名為“木蘭”的女大學生實屬緣分,而在吳某看來,則是一個詐騙計劃的開始。
互為好友后二人迅速在微信上展開了熱聊,微信的主打功能就是語音聊天,但這并難不倒這位男“木蘭”,據了解,吳某擅長模仿女聲,在二人交往的半年中始終沒有露出破綻。而且,吳某為取得秦某的信任,在網絡上搜索到了一名省城在校女大學生的微博,并聲稱是自己的微博,在微信上所發的生活照片也都取材于該微博。秦某與“木蘭”確立戀愛關系后不久,吳某即編造自己駕車肇事需要用錢處理事故的事由,先后四次哄騙被害人秦某向其提供的銀行卡號內匯款共計2.3萬元。之后吳某便憑空消失,秦某在聯系不上吳某后疑為詐騙而報警,將吳某抓獲后方知“木蘭”竟為男兒身。
市中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公民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法院判決被告人吳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