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8月11日訊(見習記者 宮凱悅) 2013年5月1日,商務部、發改委、公安部和環境保護部等四部委聯合發布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開始施行。新標準里取消了小、微型非運營車輛的報廢年限。報廢年限取消后記者了解到,德州正規汽車報廢公司近三個月回收的報廢私家車以個位數計。私家車主大多不愿意送車輛去正規途徑報廢,往往扔在一旁了事,或者將車輛送到非法拆解廠或二手車市場。
德州龍馬汽車設備更新回收拆解有限公司陳經理說:“自從新規發布之后,五月到七月間,全市來公司進行報廢的私家車只有四五輛,比以前更少了。通過正規渠道進行報廢的車輛一般都是運營車輛和國家企事業單位的車輛。私家車主很少有主動把自己的車送來報廢。而現在沒有了規定的報廢年限,私家車的報廢就沒有了強制。據了解,這四五輛主動來報廢的私家車,要么是因為車況實在太差,不能開也賣不掉,要么是車主買了新車而想繼續用這個車牌,才來這里申請報廢的。
私家車主大多不愿意主動報廢自己的車,最重要的原因在經濟上。陳經理給記者算了一筆賬:按照國家的報廢汽車回收價格標準,目前德州市是400元一噸,一般的家用小轎車重量在一噸到一噸半左右,重的也不超過兩噸,所以一輛私家小轎車如果申請報廢,頂多能拿六百到八百元。
如果這些私家車選擇二手車市場,通常車況的車輛能賣兩萬到三萬元,車況好一點,價錢還能更高。還有不少車主為多賺回點錢,會選擇地下非法的機動車拆解點,而除了經濟上的原因,私家車主對報廢汽車的程序不了解,有些廢舊汽車因為非法來源或者有嚴重違章記錄等,都是私家車不主動報廢的原因。
無主車輛廢棄占地
在青龍潭小區3號樓北面的綠化帶旁邊,停著一輛吉普車。車身布滿灰塵,兩前輪的輪胎已經漏氣癟掉,且不見車牌。車前保險杠、車窗、車燈框和車頂架都生了銹,車后窗還有斑駁的白色油漆痕跡,車內也破敗不堪。在前車窗的右上角,還貼著2008年的年檢標志。小區居民張先生說:“不知道這車是誰的,在這得有五六年了,也沒見人來動過。”
廢舊汽車占用車位、占路的現象在其他小區也普遍存在。德棉小區里幼兒園院墻外的人行道上,停著一輛紅色的廢舊轎車,后車胎已經完全癟掉,扔在小區的路邊好幾年的時間,無人認領,更無人處理。而這些明顯該報廢的車輛該如何處理,對于小區物業和交管部門都是一個難題。
派出所可協助處理
據德州龍馬汽車設備更新回收拆解有限公司陳經理介紹,機動車所有人持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號牌到機動車解體廠填寫機動車報廢申請表,領取收車證明,把計劃報廢的汽車送到回收企業,拆解和登記的流程都由回收企業代辦。然后進入報廢汽車管理系統為報廢車進行登記。
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到,對于長期停放于居民區內的廢舊私家機動車,交警部門沒有權力處理,應由居民區所在轄區派出所協助處理。沒有了報廢年限,這類廢舊私家車只有在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才能被強制報廢。
本報見習記者 宮凱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