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熱線6610123消息(記者 王永軍) “遭遇了逃單,這一天算是白干了。”在中石化煙臺第二加油站工作的一位加油員告訴記者,3日傍晚,不到倆小時,就有兩起逃單行為,加油站監控也沒有捕捉到車牌號碼。記者調查了解到,在人工加油站,多少都有逃單行為,而損失費用需要加油員自己埋單。
4日上午,記者來到位于環山路的中石化煙臺第二加油站。“昨天就遭遇了兩起逃單事件。”加油員董先生告訴記者,事發在3日傍晚,當時工作人員較少,比較忙碌,就發生了兩起逃單事件。雖然以前也有逃單事件發生,但一個傍晚遇到兩起還真不多見。
隨后,記者聯系到遭遇逃單事件的一名加油員姜先生。“當時給顧客加完100元錢的油,正好到旁邊幫忙。”姜先生說,當時他還沒有收錢,結果這輛車就開走了,他連車牌號都沒有看到。
姜先生說,就在他遭遇逃單事件一個小時前,一位同事也遭遇了同樣的事,油費是310元。“監控也沒能拍上車牌號,只能加油員自己埋單。”姜先生說,他們一天的工資也就100元左右,這下等于白干了。
“有的可能確實是忘記交費。”一位加油員告訴記者,此前她遇到過第二天來送加油費的情況。但對于惡意逃單的顧客,很多時候都是用假車牌,即使報警也沒什么作用。
隨后,記者采訪了位于航院附近的渤海石油東山加油站和煙臺一中附近的煙臺石油加油站,在這里也發生過逃單事件。記者了解到,逃單行為一般發生在人工加油站。在自助加油站,因需要用油卡,杜絕了逃單現象的發生。
律師說法>> 逃單者要承擔 民事違約責任
針對加油站遭遇逃單的事件,記者咨詢了山東舜翔(煙臺)律師事務所暢國梁律師。
暢國梁說,市民去加油站加油,相當于和加油站形成了買賣合同關系。加油站按照顧客的要求足額添加油品,提供加油服務,前去加油的市民有義務支付相應的費用。如果市民拒不付款,或是逃單,要承擔相應的民事違約責任。
對于加油時惡意逃單的現象,有些市民有疑問稱,這種行為是否可以定性為搶奪?對此暢國梁說,搶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趁人不備公開奪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在加油站逃單的市民,加油員事先并不能判斷出來。雙方是在一種友好的氛圍下商定加油數量然后逃單,并不能理解成一種公開奪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暢國梁說,要想規避逃單行為,加油站員工需要提高警惕,加油時不要中途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