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報7月25日訊(記者 匡名梅 實習生 李麥格) 近日,在濟南工作的李女士向都市女報反映,23日她從美團網預定了御東酒店的兩間標準房,到現場后發現網上圖片和實際效果差別較大。入住一個多小時后離開,酒店原本承諾只扣半天費用,最終卻扣了全天費用,她認為酒店涉嫌亂收費。
23日,李女士在美團網上看到位于二環東路附近御東酒店的團購信息,原價188元的雙人間享受團購價99元。“當時我看到網上登出的房間照片很干凈,房子也夠敞亮,便電話預定了兩間。當天下午兩三點鐘到現場后發現所預定的房間墻皮都掉了,屋里很潮濕,和網站上登出的照片完全不一樣。”李女士說。
“看房不到10分鐘我要求退房,前臺說現在退房要扣半天房款,兩個房間合計扣費99元。我當時有事出去了,親戚入住了其中一間。一個多小時后,我回來退房時對方卻扣了我264元。”李女士說,服務員解釋稱穿開一雙拖鞋扣費10元,丟了一個房卡扣費50元,還要扣全天房款198元,另外6元不知道是怎么扣的。“當時答應扣半天房費,為什么一個多小時后變成扣全天房費?”
25日,女報記者聯系上御東商務酒店負責人于先生,他說,網站上的照片是兩年前拍攝的,與實際房間的差別只在顏色上,其他都一樣。該酒店另一工作人員表示,個別房間的墻皮確實存在脫落現象。
對于李女士質疑的扣除全天房費問題,于先生說,原則上只要在10分鐘內退房會全額退款,10分鐘后就要扣半天房款。一個半小時后系統會顯示扣全天房費。除扣房費、拖鞋費和房卡費用,另外收取的6元是三瓶礦泉水錢。當女報記者詢問是否提前向李女士說明一個半小時的扣費情況時,對方稱:“確實沒有提前說明,如果消費者有任何異議,可以去投訴。”
山東圣義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南稱,若網上宣傳照片與實際不相符,酒店方屬于履行瑕疵,消費者有權要求退房費。根據法律規定,消費者與商家有約定的從約定,沒有約定的要根據行業標準進行。“根據民法規定的公平、公正原則,酒店方規定的10分鐘、一個半小時的扣費標準違背了這一原則,處理方式顯失公平。因為酒店方瑕疵履行在先,消費者完全有義務要求酒店方按照小時來收費,否則入住一個多小時扣費264元,入住標準堪比總統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