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13日,通州臺湖鎮(zhèn)一個村子的院落里,馬勝撬開腳踝鐵鏈上的鎖,逃離了拘禁他四年之久的地下室。報警后,馬勝的老板,即用鐵鏈拘禁他的姜凡,被警方控制。
近日,已被取保候?qū)彽慕矊⒃谕ㄖ莘ㄔ航邮軐徖怼z方指控他于2008年到2012年間,非法拘禁馬勝于地下室,應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責。但姜凡7月23日告訴記者,因被敲詐拘禁了馬勝半個月,“是他賴著不愿意走。”
最初相識時,姜凡在做桌上游戲生意,需要用到能繪善畫的人,他覺得馬勝畫得還行,就讓他跟著工作。但兩人的“友誼”,因幾張游戲牌而毀滅。馬勝逃出后曾對警方說,他跟姜凡工作一兩個月后,發(fā)現(xiàn)姜凡生產(chǎn)的一種桌游產(chǎn)品是假貨,就偷拿了店里的幾張假牌,并向姜凡要200元“封口費”。姜凡說,最終他丟給了馬勝50塊錢,讓他離開。
隨后,馬勝的一個電話,又讓姜凡坐立不安。2008年10月,馬勝在電話中告訴姜凡,“自己犯了事要跑路”,讓姜凡給5萬塊錢。姜凡說,幾番討價還價,5萬元降到了5000元,馬勝在電話中說,如果不給錢,就一直騷擾。在接受警方調(diào)查時,馬勝否認了這個說法。
兩人在電話溝通后見了面,姜凡帶著馬勝,去了自己在通州臺湖鎮(zhèn)的暫住地。隨后,馬勝被關進里屋的一間地下室,還被拴上了一條鐵鏈。“怕他報復,就用鐵鏈子鎖了他。”姜凡說。
關馬勝的地下室,就位于院子北房一角的地下,拉開一個大衣柜的門,就能看到衣柜下的入口。因有鐵鏈鎖著,馬勝只能在鐵鏈所及的范圍內(nèi)活動,但每隔半個月左右,姜凡會帶馬勝上去洗澡、曬太陽,就這樣過了兩年時間。而馬勝在出去時也沒有和別人說自己被拘禁的事情。在馬勝被關押三年后,姜凡給馬勝弄了一臺電腦。姜凡的朋友李某和周某都稱,電腦可上網(wǎng),馬勝也可自由行動,但他沒走。
姜凡認為,雖然開始時對馬勝控制得比較嚴,但“后來馬勝認為自己對不起我,且衣食無憂的,也愿意就這樣呆著”。對這些說法,馬勝從未向各方提及。
2012年11月13日,馬勝逃走,隨后報了警。3天后,姜凡被抓。又過了11天,馬勝主動找到姜凡的家屬。雙方簽訂的諒解協(xié)議顯示,馬勝獲得10萬元賠償。事后被取保候?qū)彽慕舱f,馬勝拿了錢,就再也找不到他人了。
本報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