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泰安7月23日訊(記者 侯峰 通訊員 劉剛 侯傳蒙) 因為擔心后媽分割家產,東平一對夫妻竟讓父親到法院離婚。近日,法院調解了這起離婚案件,兩位老人的婚姻得以延續。
年過六旬的劉某和蔣某是再婚,今年5月份,兩人以感情不和為由,向法院起訴離婚。庭審中,原告兒子兒媳情緒激動,力主雙方離婚,而作為原、被告的兩位老人卻言辭有些閃爍,流露出一些無奈和低落的情緒。
原來,這對要離婚的夫妻是再婚,但是感情一直很好,前段時間劉某得了腦梗塞,行動不便,多虧了蔣某不分晝夜地悉心照料才得以恢復健康。雖然伺候得劉某挺舒坦,蔣某卻得不到劉某兒子和兒媳的認可。原告兒子兒媳一直強烈反對二人的婚姻,認為蔣某和劉某的年齡相差10幾歲,結婚的目的是想分割他們的家產,不斷吵鬧要求兩人離婚。經不起兒子兒媳三番五次的折騰,劉某無奈之下來到法院起訴離婚。
近日,辦案法官讓原告兒子兒媳來到法庭,向他們闡述法律關于保護老人合法權利的規定,嚴厲批評其干涉老人婚姻自由的錯誤行為,引導其換位思考,多為老人著想,闡明老人婚姻幸福、身心健康也是兒女的幸福。最終,原告的兒子兒媳認識到自身的錯誤,表示從此不再干涉老人的婚姻,并且一定孝順老人,原告當庭提交了撤訴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