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90后”男子,冒用一家公司的名義,在網站發布招聘信息,以高薪誘惑招來7名員工,要求員工必須自備手提電腦。在正常工作一個月之后,該男子以請大家吃飯的名義,將員工們安排到酒店去,自己卻與同伙將辦公室的財物清洗一空。近日,該案在市中區法院公開審理,這名“90后”男子宋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一萬元。
開“皮包公司”,竟是為了偷員工電腦
濱州鄒平的宋某是1990年底出生的,一個標準的“90后”,初中畢業后一直在外打工,父母都是個體戶。2011年8月,宋某通過網絡搜索找到了“成都康寶興棉實業有限公司”的名稱,沒有經過該公司同意就擅自開了該公司的“濟南分公司”。他化名王軍,與另一“90后”男子(未到案)一起,在市中區一小區租來房子,自稱成都康寶興棉實業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的經理,從事糧食貿易業務,并在招聘類的網站上發布了招聘信息。
不到一個月就招聘了7名員工,王軍承諾試用期滿后底薪4000元,普通文員加提成可拿到7000元。對員工提出的條件是自備筆記本電腦,工作滿一個月以后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就這樣,這幾名員工每天上班從事著查詢業務行情、算賬等基本工作。直到工作快滿一個月時,這位自稱王軍的男子提出要請員工到皇宮花園酒店吃飯,安排好員工在酒店房間就坐后,要求某女員工與自己一起去接客戶經理,到酒店外面后,又借走了該女員工的手機稱要獨自去接人。
之后宋某立刻打車回公司,與同伙偷走了員工的筆記本電腦并將辦公桌椅一并打包帶走。加上在酒店“借”走的員工手機,共盜竊7臺筆記本電腦和1部手機。
行竊“老板”被判刑
2013年2月9日,公安人員根據失主報案及偵查線索,在鄒平某村將被告人宋某抓獲。案發后,被盜筆記本電腦均已追回并發還失主。經有關部門鑒定,宋某與同伙盜竊的電腦及手機,價值共計10633元。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對于盜竊員工電腦的行為,被告人宋某在開庭審理過程中亦無異議。市中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民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被告人宋某歸案后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有悔罪表現,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被告人宋某盜竊所得贓物均已追回發還失主,可以酌情從輕處罰。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判決被告人宋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法官提醒
找工作一定要瞪大眼睛
該案主審法官陳然告訴記者,宋某是獨生子女,他母親自己說,宋某初中畢業后就常年在外打工,與家里人缺乏交流,去什么地方從來不和家里人說,但這孩子精神完全正常。由于缺乏教育,加上受網絡各種信息的影響,宋某做出這種搞怪事兒,并不為奇,只是所幸他沒有更惡劣的違法犯罪舉動。
陳然覺得,在本案中,最需要提醒的就是那些受害人,在求職時要考察好應聘公司、企業的背景和資質,看該公司是否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盡可能地通過正規的人才市場或人才機構求職。同時,在應聘公司提出財物方面的不合理要求時要提高警惕,果斷拒交各種名義的收費,不要求職心切或者輕信其承諾的待遇,一旦發覺被騙要積極尋求法律保護,挽回損失。通訊員 王萍記者 崔艷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