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王成波 如果這4年多時間用來打工,可能他的生活注定會波瀾不驚。難以想象,他把時間拿來撞車,在一次次的撞擊中騙取保險金,似乎已經以此為職業。334次撞擊,平均每周一兩次,在一次次的刺激中他把自己送進了牢籠。
昨日深圳交警表示,破獲歷年來涉案金額最大、案件數量最多的系列保險詐騙案,曾因敲詐勒索罪獲刑4年的李某再次被逮捕,這次是涉嫌詐騙罪,涉案近百萬元。
4年里334次撞車
2008年11月26日是李某撞車生涯的開始。今年5月21日,他因為涉嫌詐騙罪被戴上手銬。其間334次撞車令辦案民警也難以置信。
據介紹,為了進行保險詐騙,李某先后買來兩輛車,有時也會借用別人的車,在深圳市內道路上頻繁故意撞車。他不維修車輛,而是直接購買維修發票,或是在汽車維修護理中心消費較少的金額后多開發票數額,交給對方車司機向保險公司詐騙保險賠償金。
事后,李某簡單利用手噴漆、貼卡通圖片等方式不斷掩蓋前次因碰撞造成的損壞情況,再繼續駕駛車輛上道路行駛故意撞車騙取保險公司的保險賠償金。周而復始,在撞車事故中,他僅僅作為第三者車(即無責任車一方)就向各個保險公司索賠共計357207元。其中,向汽車修理護理中心直接購買發票或多開發票數額,騙取的保險賠償金達103009元。
專挑上下班高峰期
如此多的撞車,難道他不怕死嗎?原來他有自己的技巧。李某說,他專挑上下班高峰期,一般都是在車輛較多、車速較慢的分叉路口路段,在對方車輛打開轉向燈準備變更車道時,他駕駛車輛慢速行駛,確保一定的車距,甚至在對方車輛讓行的情況下故意慢速行駛,但在對方車正在完成變更車道的過程中,他突然加速前行,最終導致兩車碰撞。
“在撞車時要注意控制自己車輛的碰撞部位和損失,我的車被撞的位置一般都是在車頭左右角和車輛左右側靠近車頭的位置,”李某說,每一單“事故”保險理賠金額大多在2000元以內,很容易蒙混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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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碰瓷146起
南都訊記者陳樂偉通訊員呂靜深圳寶安一名男子在五年時間中,利用自己嫻熟的駕車技術,制造碰瓷事件146起,其中三名受害人報警。這名江西籍男子彭某曾是一名公交車司機,而他的被敲詐對象不少也都是他的同行———公交車司機。
彭某曾開過出租車,也開過公共汽車。法院稱,彭某知道公共汽車司機害怕發生交通事故,因為不但可能要被交警處罰,還要被公司處罰。因此彭某的不少被敲詐對象都是他以前的同行。
寶安法院認為,被告人彭某無視國家法律,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判決被告人彭某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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