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張雪松 通訊員 張夢蕓 王輝) 輕信謠言,懷疑丈夫與人有不正當關系,為泄憤報復“情敵”,雇人砍毀“情敵”家的果樹,造成損失2萬多元。近日,平度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破壞生產(chǎn)經(jīng)營罪對被告人李某、張某提起公訴。
記者了解到,李某、張某兩口子是平度市某鎮(zhèn)人,2006年與同村的郭某、耿某兩口子一起在口糧地里種植了紅富士蘋果樹,兩家因果樹地挨著成了“鄰居”。遇到活兒忙的時候,大家也相互照應,搭伙兒干活,兩家關系一直不錯。
可自從2012年2月份起,村里漸漸傳起了張某與耿某的謠言,說兩個人有不正當關系,流言蜚語傳到了李某的耳朵里,她是怒火中燒,總是想伺機報復耿某。
2013年1月的一天,李某外出串門,在路上遇見了張某的侄子張某某,便問其是否知道張某與耿某的事兒,并向他訴苦,透露了想雇人砍毀耿某家的果樹以泄私憤的想法。張某某平時就游手好閑,沒個正當工作,一聽嬸嬸說找人砍樹,便想趁機弄點錢花,一口答應幫她找人。
1月25日,張某某給李某打電話說找到人了,要800元錢。當晚,李某給了張某某800元錢。深夜,張某某摸黑到了耿某家的果樹園,不停地鋸割蘋果樹,后經(jīng)查,張某某共砍毀果樹30余棵 ,造成損失2萬多元。之后,警方將李某抓獲歸案。
后經(jīng)證實,張某和耿某并沒有不正當關系,只因為是地鄰,平時走得近些,便被人以訛傳訛。現(xiàn)在,李某每天面對高墻,悔不當初,但為時已晚。